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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於一九七九年(民國六十八年)三月間,事後刊載於五月二日聯合報的一則真人真事。

 

桃園地方法院書記官查一章,於民國六十八年四月上旬病逝,在他病逝以前,曾有另一劉書記官,因面貌、體型與死者酷似,而險遭「勾魂使者」誤抓。其來龍去脈如下:

 

在三月二十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劉國濬書記官在辦公室辦公,突然咳嗽不已,坐在他旁邊的同事問他,他說:「沒事」。說完,便不自覺地走出去,朝餐廳的方向走,像是要去吃飯,但走到樓梯下的中廊,便昏迷了。當時適有檢查官林金木經過,發現劉書記跌坐在地,不省人事,認為情況有異,立即請法警陳信貴開車,將他載到義務法醫楊敏盛的外科醫院急救。當時,他的呼吸困難,毫無知覺,連指甲都黑掉了。由楊醫師為他急救打強心劑,罩氧氣罩,照心電圖,一直到下午三點鐘才甦醒過來。林檢查官說,劉書記官一醒來,第一句話便說頸子很痛,後來又說肚子餓。事後問劉書記官,他昏迷後的情形,他說:「我只記得,有兩個人,身材比我高大,用繩子勒住我的頸子,走進一間房裡去,那房子也很高,也很大。」

 

有一位身材高高的,身穿一件黑袍的人一看到我,就責問帶我來的那兩個人:「你們把他帶來幹什麼呀?」那兩個人回答說:「不是你要我們帶他來的嗎?」穿黑袍的人說:「搞錯了,快放回去!」那兩個人立刻把我頸上的繩子鬆了。我記得曾責問他們說:「我沒犯罪,你們胡亂抓人,是妨害自由的行為呀!」但兩人不理我,把我推出門,再把門一開。門的聲音很響,轟隆一聲,我張大了眼睛,發現我居然在醫院裡了。而且,已足足昏迷三個小時啦!醒來後,感覺頸子很痛,一連痛了好幾天。那時醫師說我心律失調,後來我再到台北仁愛醫院做了一次總檢查,但從頭到腳,一點兒毛病也沒有。

陰陽交界生死門---那扇門好像是兩面開的,很大很大的門。人不會死,只是到另一個世界,而陰陽只隔一層薄薄的膜,仍在同一個點。不可把死人當死人,不管你肉眼是否看得見,對方必定還活著,而且與你必定後會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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