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帝君陰騭文--施棺椁免屍骸之暴露
(發明)皮包血肉骨纏筋,顛倒凡夫認作身;到死才知不是我,空留穢尸示他人。這首詩說明了只認形軀為自己的凡夫通病。有的人不幸而家徒四壁,安葬無錢,多停了三天、五天,或者正死在六月、七月,種種腐敗情形,臭不可聞,目不忍睹。在這個時候施舍一具棺材,掩蓋必須趕快安葬的尸骸,難道僅僅是為了死者地下有知,要他感恩報德嗎!進一步推廣掩蓋尸骸的意義,那么連帶死者生前不宜見聞的事情,也應當包涵掩蓋。
下附徵事(二則)
掩骸現果 (據《功過格》)
元朝會稽唐玨,家裡貧窮,招生教書。戊寅年,元將挖出趙家墳墓,把殘肢斷體,拋棄在草叢中。唐聽說後,義憤填膺,於是變賣家產,用所得的錢,請村中的青年喝酒,酒酣之後,請他們偷偷去掩埋趙氏的遺骸,大家都依從他。事情完成後,唐的義名遠播。第二年乙卯,正月十七日,唐坐著的時候,突然死了。過了一段時間,又突然活過來了。他說:“我到一座殿裡,上面彩旗飄舞,一尊神對我作揖說:‘感謝您掩埋屍骸,我應當報答您!您的命本來不好,貧窮又沒有妻子。現在您的忠義感動了上天,上帝命令賜給您一位賢妻,生子三人,有家田三頃。’一拜謝出來,就醒來了。”以後,會稽袁俊齋來了,剛一下車,就為兒子尋找老師,有人把唐推薦給他。袁聽說了唐的義舉,特別敬重他,又代為他操辦婚事,娶了國公①的女兒。做了國公的女婿,買了田產,這些花費一一都由袁付出。後來果然生下了三個兒,一切都如神所說的。
注:①官爵名,隋始置,位在郡王下,郡公上,自唐至明因之,清惟宗室及藩部封鎮國公、輔國公。
(按)宗寧三年,皇帝下詔各州縣,選擇高處空曠不毛之地,設置“漏澤園”。凡是寺廟、道觀寄留的屍骨,全部埋到這裡面。其中還建立僧房,作為超拔的地方。洪武中,也曾命令推行。我又看見姑蘇城內西北角,建造了兩間石頭房子,無比牢固。中央各開一個窗戶,只有一尺大小。這是接收屍骨的地方,以窗戶的顏色來區別僧俗男女,取名為“普同塔”。如果有仁人君子,能仿效這種行為,那麼他的陰德就很大了!
作子酬恩 (據《功過格》)
尚霖作巫山令時,有個邑尉李鑄病亡,霖捐錢送回他的母親,把他的遺骸送歸故里,又尋訪士族①把他的女兒嫁出。有一天夢見李如生前一樣,對他邊拜邊哭說:“您本來沒有兒子,但我懇切地請求上帝,已經答應我作您的后嗣了。”這個月,霖的妻子果然懷孕了。第二年,霖解除官職回家,又夢見李說:“我明天就要生了。”第二天早晨,他的妻子果然生產。這個孩子取名為穎,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官職升到寺丞。
注:①在政治、經濟等方面享有特權的世家大族。
(按)這是所謂兒子償還父親的債。李前世一定修德積善,所以能夠順利報恩,並且仍舊享受富貴。否則的話,在茫茫業中,墮落於惡道,自顧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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