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命始於受孕之時--現代科學的結論
《悲慘世界》(Les Miserables)是法國作家雨果的文學作品,它描述了十九世紀社會底層的人們困苦不堪的生活狀況。然而相對於被墮胎的嬰靈,十九世紀法國貧民的處境已經是天堂了。同樣的,二十一世紀生活在美國的一隻流浪狗,它所受到的待遇,都好過那些隨時可能被母親遺棄的胎兒。
本章將在多個角度向世人大致描述嬰靈的非人處境的淒慘和困頓,這些都是我們很多人因為看不到而忽略的事實。眾多提供嬰靈生存狀況的人們深切感到,有必要儘快讓嬰靈的悲慘境況公諸於世,以遏制當前日益氾濫的墮胎潮,讓曾經墮胎的人們早日回頭、知過改過。
嬰靈所要承受的巨大痛苦從墮胎的那一刻就開始了,並且從此永無寧息地承受著我們人類難以想像的痛苦和折磨,甚至生生世世都得不到解脫!
孩子們在被墮胎的時候,他們在母親的肚子裡大聲呼叫求救,但是我們聽不到; 他們在生命最柔弱的時刻,承受著比凌遲處死更加殘忍的極刑,但是我們不知道;他們被父母無情遺棄之後,過著到處遊蕩、飢寒交迫、備受欺凌的生活,但是我們看不到;當他們萬般辛苦地找到父母,非常悲痛之下前來報復,但是我們依然不知覺醒。
現在,這些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小嬰靈聚集在我們世界的上空,積蓄著巨大的力量,隨時準備報復人類的殘忍和無知。此時,我們卻茫然生活在這個混亂苦難的現代社會,執迷於對財富、淫欲和享受的追逐而不能自拔、不願回頭。小嬰靈們常常在我們身邊哭泣,可是我們卻因為利欲薰心而對他們置若罔聞。
來自嬰靈的呼聲希望能夠喚醒更多的有識之士力挽狂瀾,讓全球社會儘快憑藉回歸倫理道德來重整河山,讓所有的嬰靈都能因我們斷惡修善而永脫憂苦。畢竟,我們是嬰靈的父母,只要我們能以身作則,真正知過能改、一心向善,總有一天嬰靈真的會感到父母的真誠悔過和無盡的慈愛,領受慈悲博愛那不可思議的力量——愛人如己、愛是宇宙的核心。
(一)、生命始於受孕之時--現代科學的結論
現代科學的結論是非常清楚的:人類生命開始於受孕的時候。這是科學事實,不是哲學、推測、意見、猜想,或者理論。
一九七一年十月,在「洛伊對韋德」(Roe vs. Wade)案之後,二百二十位傑出的醫生、科學家和教授連署,向高等遞呈一份顧問摘要(此類檔案乃是就某法律問題向法庭提出建議)。他們向法院說明,現代科學已經證實了人類生命是延續的,未誕生的孩子,從受孕的那一刻起就是一個人,應該和其母一樣,被視為人。這份文件的要旨是「說明現代科學(胚胎學、胎兒學、遺傳學、產期學,與所有的生物學),都清楚而肯定地證實:未誕生的嬰兒確已是個人。」
例如,「在第七個星期的時候,(未誕生的嬰兒)已具備成人所有的外部特徵和內部器官……大腦的構造已如成人的腦,送出腦波,指揮其他器官的功能……心臟穩定地跳動,胃部產生消化的汁液,肝臟製造血細胞,腎臟也開始活動,從小孩的血液中抽取尿素……手臂和身體的肌肉已經在運動。第八個星期之後……足月的嬰兒所具備的每一樣構造都已齊全。」毫無疑問,這份文件用科學事實證明了人的生命是開始於受孕之時。
一九八一年,美國國會對「人類生命從受孕時候開始?」這個問題舉行聽證會,國際名科學家出席一個參議院立法委員會,哈佛大學醫學教授洛茲,柯拉羅多州大學醫學院的鮑斯(Watson Bowes)博士,賓州大學醫學院的龐基凡尼(Alfred Bongiovann)博士,迪米而(McCarthy De Mere)博士(是一個開業的醫生,也是田納西州大學的法律教授),世界有名的遺傳學家李居訥(Jerome Lejeune)博士(是法國巴黎迪卡大學的基礎遺傳學教授),美奧診所醫療遺傳學系的主任高登教授,都證實說:人的生命開始於受孕之時。
當時美國參議院主持一連八天的聽證會,共請出五十七位證人。參議院的報告結論說:
醫生、生物學家,和其他科學家都同意,受孕是一個人生命的起始點--該個體是有生命的,且是人類的一份子。在無數的醫學、生物學和科學文獻中,對於這一點有一致性的看法。
科學家們不論有任何宗教觀或沒有宗教觀(不可知論者、猶太教、佛教、無神論者、基督徒,印度教等),都同意生命開始於受孕之時。這是為什麼國際醫學道德法典聲明:「一位醫生必須時刻謹記保存人類從受孕直到死亡的生命之重要性。」
所以日內瓦宣言要求醫生聲明:「我必對人類受孕起的生命保持至高的尊重--即使遭受威脅,我仍不會以自己的醫學知識觸犯人道法律。」
人類生命是否始於受孕,究竟有何差別?其差別就在於:若人類的生命始於受孕之時,那麼,墮胎就是殺人。
(二)、科技證明人類生命開始於受孕之時
近來的醫學技術發展,譬如音波顯像鏡讓我們可以探視子宮,什至從受孕候開始,就可以觀察胎兒發育。現代胎兒學讓我們可以觀察母腹中這個小生命的生長,令人驚奇。
納森攝(Bemard Nathanson)博士表示現代科技的進展,使他支持墮胎的信念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他素稱「墮胎之王」,因為他在這方面非常有名,曾經主持超過六萬次的墮胎,但他今天大聲疾呼反對墮胎,因為近年胎兒學的發現使他不得不承認--胎兒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超音波技術好像是在子宮開了一扇窗戶。藉由超音波,讓我們看到胎兒怎樣呼吸、怎樣活動、怎樣吞食、怎樣排尿,觀察子宮裡的一切動靜。
現在,超音波技術更有一項新的突破,叫做子宮音波圖,我們現在可以用子宮音波圖看妊娠囊--受精後兩星期出現的一個小囊,三到三個半星期後,我們可以看見心臟開始跳動。相信不久還會有更新的技術:例如,有顏色的超音波會讓我們看見更清楚、更生動的照片,使我們更進一步瞭解未出生的嬰孩。
人類生命開始於受孕之時,現代科學之所以有這樣的結論,乃是因為音波顯像和現代胎兒學大力支持這個判斷。
(三)、胎兒是否僅是母親身體的一部分?
生命始於受孕之時,因此墮胎就等同於殺人。面對胎兒,與其說他是母親權益的一部份,不如說他是另外一個個體而擁有生存權。
生物學認為,懷孕的時候,是有兩個不同的身體並存,這是一個科學事實。其一是母親自己的身體,另外還有一個身體是孩子的,許多懷孕婦人和胎兒的血型不同,這就顯示他們是兩個不同的身體。一個人有兩種不同的血型,這在醫學上是不可能的。還有一個證據,女性所懷的胎可能是男孩,清楚可見胎兒是另一個身體。
在紐西蘭歐克蘭的胎兒學生理學教授李雷(A.W.Lioey)被譽為「胎兒學之父」,他說:「在生物學上而言,沒有一個階段的胎兒可視為母親的附屬物。根據遺傳學,從受孕開始,母親和嬰兒是兩個不同的個體。在生理學上,我們必須承認,懷孕過程極大部分是操之於孕體。」
此外,另有一個科學事實告訴我們,這個在母腹中的小生命,有指紋、手、腳、皮膚、眼晴、耳朵與生殖器官,這些都不是母親的;他有自己的肺、呼吸、血液、心臟和血液循環迴圈,不是母親的;他有自己的嘴、胃、消化系統,這些也都不是母親的。
所以,胎兒不是母親身體的一部分,正如「一個吃奶的嬰兒不是他母親乳房的一部分,又如試管嬰兒不是試管的一部分。胎兒與母親的子宮,分明是不同的。如果將一對黑人夫婦的受精卵移植到一個白人婦女體內,她所生的是一個黑皮膚的嬰兒。」
胎兒不是母親身體的一部分 ,他是一個獨立的人,有他自己的身體。這就是為什麼「社會、倫理與生命科學協會」主席卡萊翰說:「除了營養的來源以外,無論就遺傳、荷爾蒙,或身體器官各方面而言,胎兒什至胚胎,與母親都是各自獨立的。」
每一個生命個體都應該被尊重。即使孕育在母親腹中的胚胎也是一樣。誰都沒有理由去扼殺他生存的權利。
懷孕五十四天時候的胚胎
圖片來源
http://www.scienceclarified.com/El-Ex/Embryo-and-Embryonic-Development.html
(四)、墮胎對胎兒的傷害~極刑 凌遲處死
從上文可知,墮胎就是殺人,殺人是重罪,何況是殺害自己的骨肉至親!而且墮胎過程是非常殘忍的對胎兒凌遲處死。肉體上的傷害在第一章及《殘蝕的理性》這個紀錄片已有敘述,今再披露,以警人心--
肉體上的傷害
一個墮胎手續是「鹽水法」(Saline method),就是鹽毒法,是用在第四到第七個月,是一九七0年代最常用的方法。這個手術是用一支三吋半到四吋的針,從母親的腹壁插到羊膜囊(ammiotic sac)中,抽出二百毫升的羊水,然後以一種強度的濃鹽水替換。在這個程式中,胎兒是把鹽吞掉,在鹽中「呼吸」,基本上,胎兒全身的皮膚被鹽熨傷,慢慢被毒死,於是母親開始分娩,排出一個死的、燒傷了的,和枯萎的嬰兒。偶爾有些嬰兒在這個手續中倖存,生下來就有嚴重的併發症,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嬰兒的組織和器官都因出血而破壞,動脈靜脈破裂而在身上留下巨大的青腫。」
其他墮胎辦法是用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激發的。前列腺素包含一些賀爾蒙類的化合物,當被注射或使用在子宮肌的時候,可以損壞胎兒的血液循環,劇烈的收縮,然後被排出。因為前列腺素不是對未誕生的胎兒直接有毒,這樣的墮胎方法結果比鹽水法產生更多因打胎失敗而出生的胎兒。打胎失敗使醫藥工作人員十分麻煩,尤其是母親:「嬰兒為生存奮鬥,喘不過氣來,到處抽動亂移,使母親難忘,在觀看這些嬰兒死亡之後,當時的情景會在腦中不斷的重複,母親會有一段自責的時間。」
事實上,因為這些墮胎辦法非常難忍受,也是為了要避免打胎不成功的問題,所以醫護人員趁胎兒還在子宮中「隱藏」,把他切割、壓碎,或者毒死,結果仍是致命的,只是對母親和醫藥工作人員而言,行刑的過程沒有那麼清楚易見。不管如何,變相的「謀殺胎兒」對醫藥工作人員的影響的確是存在的,很多國家都報導,愈來愈多醫生因為內疚而沮喪崩潰。
另外一個殘忍的方法,叫做子宮切除術(hysterotomy),用在六到八個月期間,這個方法和剖腹產術(Caesarean section)只有一個不同之處,整個手術是為了謀殺嬰兒,不是為了救他。這個手術是把肚子切開,直入子宮,取出嬰兒,不照顧他,讓他活活餓死,或者早在母親體內先勒死他(嬰兒是不能在子宮外被勒死的)。一旦嬰兒是在子宮外,他不可以被殺死;否則醫生就犯了謀殺罪。按照法律,他只可以被餓死。所以嬰兒就這樣被「合法的」餓死了。
精神上的傷害
我們知道,墮胎手術對於胎兒來說無異於淩遲處死,令孩子苦不堪言,他們曾在肚子裡大叫不要、逃無可逃地死去了。這樣受到萬般折磨而死去的孩子,由於太過痛苦而成為一個怨魂,就在我們周圍過著飢寒交迫、飽受折磨的生活。可是,由於我們的眼睛所能看到的光波是有限的,所以,雖然嬰靈就在我們周圍,但卻不能用肉眼看到。有些人具備特別能力,可以看到嬰靈,關於嬰靈傳達訊息及他們真實存在的事情,請參閱附錄二《嬰靈菩薩傳遞訊息》和附錄三《真正學佛就能化解怨結》的報告,及附錄四。對於一般的人,往往要等到嬰靈附體才能知道他們的存在。
我們曾經看過幾個嬰靈附體的影片。說到被墮胎的嬰靈,死後不知何去何從,在森林曠野中流浪,到處尋找她的母親。其中有一位嬰靈,千辛萬苦、經歷了好幾年,好不容易才找到他的父母來報復。 因為很不容易才能投胎來到人道,但是卻得不到母愛,甚至還被父母殺害。所以,當她找到父母之後,就附在他們十幾歲的女兒身上。當那位女兒被嬰靈附身後,行為舉止就立即像小嬰兒般顯露:要喝牛奶、吃糖果,穿小衣服。孩子打她的父母、把父母的手抓到黑青。而且,她還令母親生病、夫妻時常爭吵、令小孩無法專心學習。就這樣小嬰靈通過折磨全家的方式來發洩自己內心的怨氣,讓父母生不如死,精神上和肉體上都受到很大的折磨。
這些附體的嬰靈說出他們要令父母吵架、離婚、全家雞飛狗跳、生病、出意外、錢財散失,有的甚至折磨全家長達三十多年。儘管父母受到長時間的折磨,但相比之下,那些被墮胎的小嬰靈,他們在母體內所受到的無故傷害,及在惡道所經歷的痛苦無時暫歇,也不知道在何時才能終止。我們怎能忍心去責怪他們的報復呢?他的怨恨是我們無知造成的,唯有真誠的慚悔並依聖人的教化去化解,才有轉機。
試想,很多離異家庭的小孩因缺乏母愛或父愛而怨恨父母、常想報復。那些被墮胎的嬰靈,既沒有父親,也沒有母親,處處遭受欺凌、時時擔驚受怕。有些嬰靈附體後,報告說連小動物都看不起他們,會嚇他們;天上下雨的時候,他們也沒有地方躲藏,只好躲在報紙下面。冬天冷了,他們也沒有衣服穿,凍得瑟瑟發抖……他們的痛苦不是我們在人間所能想像的。所以,嬰靈心中的怨恨,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化解。有些墮胎後的母親罹患腫瘤等嚴重疾病,有的母親神智不清,糊裡糊塗地去自尋死路,有的則出現諸事不順、傾家蕩產、甚至流浪街頭的情況。這些都是墮胎的現世報,不能不警惕!
想到嬰靈被母親施以極刑,令他們受到無辜的殺害,我們怎能怨恨墮胎後所遭遇到的種種厄運呢?設身處地,感同身受,我們要體諒嬰靈悲慘的境況,憐憫他們的悲痛心情才是。
現今每年至少五千萬未出生嬰兒被無辜殺害,父母殘忍到可以把自己的子女親手殺掉,還有什麼是我們不敢做的?他們的鮮血迸流地球,一片土地上承載太多冤死的靈魂,這片土地無疑將成為一片被咒詛的土地。
悲慘的世界--嬰兒被吃
對於那些慘死於無聲之中的幼小胎兒,他們的屍體多被當做醫療垃圾處理掉,有些中、晚期墮胎的胎兒,則被悄悄埋葬在城市角落的一些不為人知的地方。有幾位老師還說,現今人們甚至喪盡天良,人將墮胎下來的嬰兒,拿去餵狗,或煮成嬰兒肉吃,甚至有些父母還把墮胎下來的嬰兒賣去餐廳煮成嬰兒湯。在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首爾時報》(The Seoul Times)刊登出有餐館將胎兒燉湯的詳細報導,圖文並茂,令人目不忍睹。人吃人,如此慘絕人寰的事,竟是號稱萬物之靈的人類所為,俗云虎毒不食子,人心比老虎還可畏。《尚書》中說:「作不善,降之百殃。」諸不善之中,沒有比殺害自己親骨肉更折福的了,這是為什麼天災人禍頻生,愈演愈烈,諺云:「果必有因,無因不應果」,皆是至理。
一九九七年死於前列腺癌的前非洲剛果總統「嗜吃嬰兒」是全球皆知的事實。這位出名的獨裁總統,在六十年代出訪前蘇聯的時候曾經聘用該國的廚師為他服務,但是後來這位廚師發現他經常烹煮嬰兒,從而逃離剛果(當時的扎伊爾),並向西方媒體暴露了這則消息。
此總統曾一度被西方人視為能夠帶來民主與發展的總統,最終身敗名裂,下臺後僅四個月就客死他鄉。這位總統生前遭到政變被推翻政權,最後逃亡病逝,恐怕就是吃嬰兒肉的現世報。
吃人肉另一個不得善終的例子,是記載在《群書治要》第三十二卷《管子》中的齊桓公。齊桓公本是春秋戰國時期一位大有作為的國君,曾因名臣管仲的輔佐而成為諸侯霸主。然而他卻遇到易牙、豎刁等幾位唯利是圖的臣子對他百般迎合。由於易牙以善於烹調而著稱於世,當他得知齊桓公想品嚐嬰兒肉,就殺掉自己的第一個兒子敬獻給齊桓公,從而博得齊桓公的信任。管仲因此告誡齊桓公說:就人之常情來說,沒有不愛自己兒子的,易牙對自己的兒子都不愛,怎麼會愛您呢?後來,易牙等人得勢就作亂,將齊桓公拘禁起來,十天不與外界溝通。桓公說:「唉!死了沒有知覺就罷了,如果有知,我有什麼面目見管仲於地下呢?」於是就拿白色頭巾捆頸氣絕而死。直到齊桓公的屍體腐爛生蛆,爬出門外,人們才知道國君已死。這是歷史上吃嬰兒肉不得善終且淒慘而亡的例子。
另一方面,易牙和豎刁兩人也晚景淒涼。豎刁被人誅殺,死於非命;易牙則是亡命天涯,客死他鄉。所以人可以為名利殺害自己的小孩,那就沒有什麼壞事不敢做的了。殺人、吃人肉現世報不得善終,《諸經佛說地獄集要》說明,死後果報都在地獄。
人們否認未誕生嬰兒生命的權利,他們痛苦時,我們狠心的調頭不顧,我們不但視他們為低一等的人類,甚至對待他們還不如動物和野草。在美國,甚至狗都比未誕生孩子有更多的權利。這個時代的人非常關心動物、環境的權利,如果連自己的小孩都不愛,想想我們能用真心去愛護其他動物嗎?難怪今日天災人禍頻出、怨聲動天。
胎兒的心聲:我也是一條生命,我有情感、會傷心、會痛苦、會忿怒,需要你們的幫助,請不要把我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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