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凡
獻縣有一位姓史的先生,為人直爽瀟灑,喜歡仗義,不拘小節,對於卑鄙之人最不能苟同。有一天他剛從賭場出來,走在回家的路上,見到一對夫婦抱著孩子相擁而泣,聽鄰居們說:「他們因為欠了富人家地債,弄得婦人必須賣身來償還。他們夫妻雖窮但感情很好,孩子也還沒斷奶,就要這樣活生生被拆散,真是不忍心啊!真是悲哀啊!」
史先生問:「他們欠了人家多少銀子?」
鄰居答說:「三十兩銀子。」
又問:「那他賣了多少錢呢?」
回話說:「賣五十兩銀子給人做小妾。」
再問:「還有機會贖回來嗎?」
鄰居趕忙回答:「契約才剛打好,銀子還沒付清,怎麼不能贖回呢?」於是史先生就拿出他在賭場裡贏得的七十兩銀子,交給村夫,說:「這你收下,拿三十兩銀子去還債,四十兩銀子用來做點小生意維持家計,以後再也不用賣老婆了。」
這對夫婦對史先生這樣的恩德非常感激,於是就殺了雞,留他在家裡喝點小酒。喝到半醉時,丈夫抱著孩子出門,並對婦人使了眼色,用意是希望婦人能獻身侍寢來報答恩公。婦人了解丈夫的用意,就點點頭答應了。她在史先生身旁坐了下來,開始嗲聲細氣地說話,史先生馬上察覺到她的用意,於是正色厲聲的說道:「我史某上半輩子做強盜,下半輩子當官差,可說殺人不眨眼。但是要我趁人之危污辱良家婦女,這我做不到!」
既然已吃飽喝足了,史先生就頭也不回,不發一語地離去。
過了半個月的一個夜晚,史先生所居住的村子突然起火了。那時候剛剛秋收,家家戶戶屋裡屋外都堆滿了易燃的柴火、稻草和各種糧食,不到一會兒工夫,四面都燒起熊熊的火光,一步也走不出去了。他和妻子只能靜默相對,坐以待斃。恍惚中似乎聽到屋子上遙遠的地方有聲音說道:「東岳傳來緊急詔令,史某一家可免受此火災劫難。」然後發了一陣聲響,身後的牆壁突然傾頹,現出一個大洞。史先生見狀趕緊帶著妻兒,一起逃出火宅,好像有人在旁邊幫他一般。
大火終於熄了,村裡共有九人慘遭火焚而死。村里百姓知道了史家的奇遇之後,莫不合掌讚嘆道:「當時大家還在竊笑,史先生出錢替人贖回妻子,卻什麼好處也沒得到,真傻!沒料到七十兩銀子的善心布施,卻換得一家三口性命的保全,真是老天有眼啊!」
是啊!在下認為這件事情能夠這樣圓滿,完全是因果不爽,上天加佑啊!慷慨布施的功德佔了十分之四,拒絕美色誘惑的功德佔了十分之六。(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卷四.〈灤陽消夏錄四〉)
【不昧因果】
有人懷疑辛苦守戒到底有何用處呢?看完紀曉嵐這則筆記,是否能給發問人一點啟示了呢?
戒者,防非止惡也。能夠令修行人心安理得,身心清涼,遠離熱惱。熱惱一旦遠離,就能止息妄念、思慮靜緣,正念分明而生出定功。定功日深就能照破無始無明之黑暗,破惑證真,開顯本有德能智慧。此乃佛門三無漏學「戒定慧」之修學真義。
史先生當時不一定有學佛,但他秉持正義之行,符合儒家學為君子之教示,仍能感通天地。足見,不論學佛與否,因果道理絲毫不有差錯,必定在因緣會遇時,善惡對應來相報。
由此可知,若佛弟子不守淨戒,怎可以「佛子」之名自稱?名實不符者,已不能為世間之君子,怎可成至尊之佛呢?
守戒不苦,尚有十大利益可得;破戒才苦,無盡的苦頭等你吃啊!
《月燈三昧經》
【守戒十大利益】
一、滿足智願。
二、如佛所學。
三、智者不毀。
四、不退誓願。
五、安住正行。
六、棄捨生死。
七、慕樂涅槃。
八、得無纏心。
九、得勝三昧。
十、不乏信財。
轉載自明倫月刊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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