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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善人惡人,分出吉凶兩條道路。用氣味來比喻,善人就好像薰草的香味,惡人就好像蕕草的臭味;用品種來比喻,善人就好像是美麗的鳳凰,惡人就好像是兇殘的梟鳥。所以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是很自然的道理。善人修德行善,親近他們,就會受到他們的好的薰陶,走向解脫的道路;惡人行惡釀災,遠避他們,就不會有禍害的牽連,走向墮落的道路。從天子以至百姓,沒有不把親賢遠奸作為頭等大事的。因為不同的環境就有不同的影響,很多人因此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善人並不一定時時行善,但動靜行為,離惡就很遠了;惡人並不一定事事為惡,但語默舉止,離善就很遠了。例如我要做一件好事,救濟一個窮人,放生一個生命,善人看見,一定從各個方面表示贊成,認為這一舉措不能停止;惡人看見,一定從各個方面設置障礙,認為這件事情非常迂腐。說話的人既然懇切,聽話的人怎能不動心?我看見很多人就是因為這個改變了初衷。

 

孟母教子,三次轉移住房,怕孟子沾染了惡習。聖人都是這樣,何況普通人?不僅人類是這樣,其他動物也是這樣。從前華氏國有一隻白象,能夠消滅怨敵,如果人犯了罪,這個國家就用象踏死。後來象的住所被大火燒毀,把象轉移到了接近一個寺廟的地方。象聽比丘念誦《法句經》,聽到「為善生天,為惡入淵」的句子,忽然感到恐懼,站著不動,好像有所覺悟。後來把罪人交給牠踏,象只用鼻嗅舌舔,不忍踏殺。國王知道了緣故後,就把象移到屠宰處,象每天看見屠殺,惡心就又恢復了。因此,周圍的影響,我們能不重視嗎?

 

看見善人,不僅僅自己應當親近,還應教育子弟也要親近;不僅僅應教育子弟要親近,凡是一切親戚朋友,只要能夠與自己談得上話的人,都應當教育他們親近。看見惡人,不僅僅自己應當遠避,還應教育子弟也要遠避;不僅僅應教育子弟要遠避,凡是一切親戚朋友,只要能夠向他們進以忠言的人,都應當教育他們遠避。為什麼呢?善與惡是兩條不同的道路,它們之間是水火不相容的。人如果不接近君子,就會接近小人。從善入惡很容易,改惡從善卻很難。

 

常常看見村落城鎮聚居在一起的人,無所事事,從來不談及有道義的事。有的人酗酒撒潑,以致家破人亡;有的人好勇鬥狠,以致家破人亡;更多的人陷入賭博,沉迷聲色,以致家破人亡。因此招來災害,釀成大禍,到處都有。追究這些弊病的根源,開始是兩、三個知己,一時高興,互相模仿學習,當初也沒有預料到會引出這麼樣的大禍。假使用親近土匪的心,親近好人;用結交土匪的錢財,結交好人;那麼人就會進德修業,轉禍為福,今後的好處真是無窮無盡啊!為什麼不這樣去做呢?父母妻子都很愛惜的身家,為什麼不去好好保護呢?反而成為土匪的幫兇,搞得家破人亡,一敗塗地,實在太可惜了啊!與其到最後才後悔,為什麼不在開頭就慎重防備呢?

 

下附徵事(三條)

 

執贄十往         (見《本傳》)

 

宋朝馬伸,字時中,小小年紀就考得了功名。崇寧年中,禁止元佑學術的傳播,一些黨派擔任各路學使,專門查禁這件事,程氏①門中一些博學的老儒,都害怕而解散了。當時馬伸從吏部到西京②擔任法曹③,毅然前往老儒處依附請教。老先生恐怕拖累他,就拒絕他來。馬公備好禮物,前後拜訪十次,一次比一次恭敬,並且說:「只要能夠聽到大道,即使死了也沒有遺憾,何況並不一定會死啊!」從此出入三年,只要馬公有一點空餘時間,就風雨無阻。同事們有的說他的閒話,馬公堅決不退心,因此在道德修養上,得到了很大幫助。

 

注:①程氏:即指二程。程顥(音:浩)(10321085)北宋河南人,理學的奠基人,明道學案的代表。

 

②西京指洛陽。

 

③法曹:司法官署名。唐宋之制在府稱法曹參軍事,在州稱法曹司法參軍事,在縣稱司法。掌管刑法獄訟事。也稱法官為法曹。

 

(按)當時議論紛紛,擾亂人心,朋友們都擔心他會惹出大禍,馬伸就準備棄官前往投奔。人們聽到他這樣做,很受鼓舞,認為只有立志不斷學習,才能在道德進程中有所前進。

 

遇惡不校      (婁東人述)

 

太倉縣知識分子王憲尹,名吉武。康熙壬子秋天,金榜題名,夜裡從遠路回來,將近村門,忽然遇到一個酒醉顛子,抓住他問道:「你是什麼人?」拿起刀來就要殺他。王嚴肅地說:「我是王某,就是新科考取的人!」這個人說:「我正要殺新科王某。」更加瘋狂地向他撲來,幸虧鄰里人飛奔救護,才得逃脫。回家後,不與家人說這件事。第二天,酒醉者醒來,回憶起昨夜的事,非常驚慌恐懼,認為事情一定會報告官府,繩之以法。急忙同鄰里數人,登門請罪。先生關閉大門,不予接見,好像昨天晚上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這些人不知道是什麼意思,迷惑不解地退回去了。

 

(按)有道德的人一定能夠寬容,因為他的涵養很深;有福氣的人一定能夠忍耐,因為他的度量很大。一個少年得志的人,在晚上就要回來的時候,忽然遇到暴徒的攻擊,不僅不與他計較,還不使家人得知,這不僅僅是見惡人就遠避的事了,已經是進入以平等心待人的很高境界了。

 

黨惡殺身       (崑山人共知)

 

崑山縣甫里鎮的馬繼,憑藉自己的拳棒功夫,結拜兄弟,組成團夥,每天喝酒鬧事。鄰近有一個商人,家裡本來比較寬裕,兩個兒子交友不慎,誤入團夥。有一天,馬看見客人鐘聰,在鎮上收了很多錢,計畫搶劫,邀集同夥一同進行,兩個兒子不知道是幹什麼事,也去了。乘船過了蓮花墩,追上了客船,幾個人從後面把船鉤住,搶劫錢財。鐘聰上岸大喊抓賊,靠岸的鄉民,從四面八方跑過來,追趕搶劫犯。這個時候正碰上捕盜船到,齊心協力,把這一團夥全部抓住,沒有一人漏網。馬繼等人先後死於獄中,只存下陳貴、顧祖、朱二,在康熙十一年七月在半山橋上殺頭。商人的兩個兒子,雖然不知道是去搶劫,但加入了團夥,有口難辯,也被殺頭。

 

(按)又有一個人,接受了別人送的衣服,不知道這衣服是盜來的,後來因為被失衣的人抓住報告給官府,竟然死在獄中。如此看來,遇見惡人,怎麼能不提高警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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