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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謀人之財產文昌帝君陰騭文白話

 

(發明)各人的財產,來源各人的福報,不是陰謀陷害可以得到的。孔子說:「富貴可以求得的話,那麼即使去做趕馬車的人,我也願意幹啊!如果不能求得,我還是要堅持自己的志向,去做我喜歡做的事。」①求都不可以,何況去謀取呢?

 

謀取別人的財產,大抵是為了家庭的利益,想要傳給自己的子孫罷了!那些甘心為妻兒作走狗的人,不知有多少啊!《毘婆沙論》說:家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屬,貪得無厭,從來不會滿足。如果看出子女是討債的人,家庭是怨業之處,就會大夢頓醒,久病忽癒了!難道還會為家人多結冤仇,作惡受報嗎?

 

注:①《論語》述而:「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下附徵事(四則)

 

怨鬼訴母                       (據《怨魂志》)

劉宋元嘉年中,諸葛護為元真太守,不久就因病死了。他的家眷還在揚都,由一個年僅十九歲的兒子元崇送靈柩回去。諸葛護的門人何法曾,貪圖錢財,冷不防就把元崇推進水裡,奪財而逃。這天晚上,元崇的母親陳氏,夢見元崇詳述父親死時前後的情況和自己被何淹死的經過。元崇悲痛難忍,並且說行速匆匆,非常疲倦,就暫時睡在窗前床上,頭靠著窗子。夢見情景非常清晰,陳氏在夢中痛哭驚醒。醒後就拿燈去照床上,果然有像人一樣大小的一塊濕印子,因此全家大哭。當時陳氏有一個表弟叫做徐道立,正作交州長史,另一個表弟徐森之作交州太守。按照他們所說的去調查落實這件事,果然如夢中所說。就抓住了兩個兇手,繩之以法。

 

(按)處心積慮抓住守喪三年的機會,去謀財害命,是名教辜負了人,還是人辜負的名教呢?

 

執槍自刃                      (據《繡虎軒次集》)

梁石柱是睢陵的富戶。他有一個兒子,很受他的疼愛。順治末年,兒子十九歲,得了重病,梁悲痛萬分。兒子突然直呼父親的名字,告訴他:「我前世就是徐州某某,有三百金,和你一起做生意。有一次,我得了痢疾,中途上廁所,你乘機用鋒利的刀子刺進我胸膛,我就死了。為了掩蓋罪狀,你又自己割手出血,證明我是因盜竊而被殺死。我死後,就投胎到睢陵王家,二十年前王某就是我。你比我遲三年死​​,也在睢陵投胎,就是現在的你。從前我找了你好久都沒有找到,有一次,偶然到縣裡去交納銀錢,在櫃檯前遇上了你。一看到你,我就怒火填膺,握緊拳頭向你打來,當時我和你素不相識,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做。但你因為和我素不相識,反而不介意。我回家後整天憤悶,幾天就死了,投胎到你家,成為你的兒子,今年已經十九歲了。估計我出痘時,你花了一些錢,聘請老師花了一些錢,娶媳婦花了一些錢,考試拜門生花了一些錢,此外還有一些零星花費,合起來已還清我前世的債,但命還沒有償還。因為現在你對我很好,我不忍心殺你,打算離開你到別的地方去,只擔心陰府不會寬恕你啊!」說完後就死了。梁日夜痛哭,對別人說:「我的兒子孝順聰明,恐怕我悲痛,就說了這一通謊話。天下哪有這樣的父子關係呢?」沒有多久,他就在磨一把刀,有人問他幹什麼,他說:「今年是災荒年歲,我們這個窮鄉避壤恐怕會出盜賊,所以就準備自衛。」有一天,他把刀把插進牆裡,刀鋒對著胸膛,大喊道:「兒啊,你讓我自己撞上去吧!」然後就用盡全身力氣,向刀鋒上撞去,刀尖刺進胸膛七八寸,釘進脊骨裡去了。

 

(按)陽間有忘恩負義的人,陰間沒有抵賴不還的債。世人只知今生的債重,不知道來生的債更重。討現世債的人,站在門口,不敢入內,主人還厭惡他嫉恨他。唯獨投胎來討前世債的人,債主就直入內房,安然高臥,使欠債的夫婦兩人,百般珍惜,乳哺懷抱,等到年紀長大,就把家產田園,全部蕩盡,不留一針一線。回想半生忙碌,無非借本求息,枉為別人作牛馬,難道不是很愚蠢和可哀嗎?

 

  補:份外之財不可得,不義之財不可取!今天的人,欲壑難填,愛財如命,不惜鋌而走險,幹下許多傷天害理的壞事,貪得一時福,留下千世債,可悲可憐啊!可見錢財不正是洪水猛獸,毀了多少青春年少的生命!雖有前世之福,今世有財有勢,但也當惜福栽福,怎能把福一時享盡,甚至造孽而使後世永成乞丐呢!見錢眼開,更是增長貪欲,自然漸漸走向謀財害命,一失足成千古恨。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必須時刻觀心反省,防微杜漸,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痴,只有這樣,才能走向大解脫大涅槃的彼岸。

 

三次投胎                      (據《繡虎軒次集》)

桐城縣的儒生姚東朗,有一個十歲的兒子,病死了,父母悲憐,說:「你難道真的沒有緣分作我們的兒子嗎?」兒子忽然說北方人的話:「我原來是山東一個僧人,積存了三十金,被師兄偷偷看到,把我推落水中,我大呼觀音大士救命,就看見大士說,你的命數到了,現在是前世的業報,於是我就溺死了。地方有人告官,你當時是縣令,師兄用三十金賄賂你,事情就停息了。我因為沉冤未洗,投胎作了你的弟弟,就是你已死的弟弟姚嵩紹,追了你二十多年,沒有討到債,死了後就作了你的兒子,十年來,已經討回三十金了,我走了,但還留戀你家一根柱杖,可以燒了送我,以滿足錢的數目。我的師兄也為討債而來,作了你的大女兒,現在已經嫁給溧陽潘氏,懷孕將要生產,我死後就到她那裡投胎討命去了。」說完就死了。

 

(按)這是康熙乙卯年前五月的事。可見六親眷屬都是冤仇,在沒有說破時,眼前膝下,看成是自己的骨肉;如果被明眼人點破,才知道前後左右都是討債的人,但世人還要為討債者積財聚怨,到底是何用心?

 

以客作子                      (據《其鄰面述》)

太倉鎮海衛姜君弼,開了一個米舖,有一個客人叫做馬淳溪,把一百金託付給他,兩年都沒有問題,到了第三年,假說米有拖欠,用錢緊張,明顯有不還馬的投資的意思。馬因此抑鬱成疾,沒有多久就死了。姜一向沒有兒子,這時妻子就懷了孕,滿月生產時,鄰居忽然看見馬淳溪走進姜家,就來詢問,才知道馬已死了,一會兒,又看見接生婆出來高興地說:「喜得貴子!」

 

(按)這是康熙前幾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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