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問題,以下分兩部分說明有關這個問題的重點,提供讀者作參考,希望大家勿輕忽這個問題。
Part壹臨終舟楫–印光大師開示
佛制亡僧焚化,原為令其離分段之假形,而證真常之法身也。故自佛立制以來,僧眾奉為常規。奈法道陵夷,延久弊生。如今釋子,率以焚化了事,不依制度。每有以病者臨脫氣時,遽為穿衣搬動。及入龕一二日,即行焚化者。可謂大違佛制矣。佛說人有八識,即知識也。前五識,名眼耳鼻舌身。第六意識。第七末那,亦名傳送識。第八阿賴耶,亦名含藏識。夫人之生也,惟此第八識,其來最先。七六五識,次第後來。及其死也,亦此八識,其去最後。餘識次第先去。蓋第八識,即人之靈識,俗謂靈魂者是也。然此識既靈,故人初受母胎時,彼即先來。故兒在母胎中,即為活物。至人死氣斷之後,彼不即去,必待至通身冷透,無一點暖氣,彼識方去。識去,則此身毫無知覺矣。若有一處稍暖,彼識尚未曾去。動著觸著,仍知痛苦,此時切忌穿衣盤腿搬動等事。若稍觸著,則其痛苦最為難忍,不過口不能言,身不能動而已。考經云,壽暖識,三者常不相離。如人生有暖,則有識在,識在則壽尚未終。
古來多有死去三五日而復生者,詳載典章,歷歷可考。儒教亦有三日大殮之禮。緣眷屬恩愛,尚望其萬一復生耳。若我僧家,雖不望其復生,而亦不能不體其痛苦。遽爾搬動,以及遷化。其慈悲之心安在哉。古云,兔死狐悲,物傷其類,物尚如此,而況同為人類。又況同為佛子者乎。且人情痛苦之極,瞋心易起。惟瞋心故,最易墮落。如經云,阿耆達王,立佛塔寺,功德巍巍。臨命終時,侍臣持扇,誤墮王面,王痛起瞋,死墮蛇身。緣有功德,後遇沙門,為其說法。以聞法故,乃脫蛇身,而得生天。觀此,可知亡者識未去時,即行穿衣搬動,及即焚化,使其因痛生瞋,更加墮落。甯非忍心害理,故施慘毒。應思我與亡者何仇何恨,乃以好心而作惡緣。若云事屬渺茫,無從稽考,則經典所載,豈可不信。
邇來種種流弊,總因生者不憐死者之苦,只圖迅速了事,故無暇細察冷暖。由是習以為常,縱有言及此者,反笑以為迂,致令亡者有苦難伸。嗚呼,世之最苦者莫過生死。生如活龜脫殼,死如螃蟹落湯,八苦交煎,痛不可言。願諸照應病人者,細心謹慎,切莫與病人閑談雜話,令心散亂。亦勿悲哀暄嘩。當勸病人,放下身心,一心念佛,以求往生。又當助念,令病人隨己念佛音聲,心中系念。若有錢財,當請眾僧分班念佛。使佛聲晝夜不斷,令病人耳中常聞佛聲,心中常念佛號。則決定可以仗佛慈力,往生西方。即無錢財,亦宜大家發心助念,以結末後之緣。至於安置後事,切勿在病人前談說。只宜擊引磬高聲念佛,必使句句入病人耳,使彼心中常不離佛。木魚聲濁,臨終助念,斷不宜用。任彼或坐或臥,切莫移動,大家專心念佛。待至通身冷透,則神識已去。再遲二時,方可洗浴穿衣。如身冷轉硬,應用熱湯淋洗,將熱布搭於臂肘膝灣,少刻即可回軟,然後盤腿入龕。至諸事齊畢,尤須長為念佛。所有誦經拜懺,皆不如念佛之利益廣大。凡一切出家在家各眷屬,俱須依之而行。則存者亡者,悉得大益。再者,我佛涅槃,原本右脅而臥,以故入棺荼毗。今人若隨其自然,坐亡者入龕,臥亡者入棺,尤為得當。但今人沿習成風,恐不以此為然,亦惟聽諸自便。
至人死後之善惡境相,原有實據。其生善道者,熱氣自下而上升。生惡道者,自上而下降。如通身冷盡,熱氣歸頂者,乃生聖道。至眼者生天道。至心者生人道。至腹者墮餓鬼道。至膝蓋者墮畜生道。至腳板者墮地獄道。故偈云,頂聖眼天生。人心餓鬼腹。畜生膝蓋離。地獄腳板出。夫生死事大,人所不免。惟此一著,最宜慎重。其照應病人者,當以同體之悲心,助成往生之大事。古云,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因緣果報,感應無差。欲求自利,必先利他。述此遍告同袍,懇祈人各注意。
Part貳四則淨空老法師的答問
問1:捐獻器官是一種善行,但佛教主張在八小時內不宜移動亡人,請問是否就不能捐獻器官?這與一切都要捨是否有所牴觸?應如何做才如法?
答1:佛法講捨是徹底的捨,問題是你肯不肯捨,你要是肯捨,捐獻器官當然沒有問題;怕是你捨的時候又後悔,問題就嚴重了,所以臨終不能不認真考慮。經上說,人斷氣之後八小時,神識(一般說靈魂)還沒有離開。只要靈魂還沒有離開身體,割截身體就會有痛苦。那個時候如果他很清楚「我捐獻器官很歡喜」,就沒有問題;如果割截器官的時候,覺得非常痛苦,因痛苦產生瞋恨,麻煩就大了。一念歡喜心,往上生天;一念瞋恨心,就墮地獄。縱然沒有那麼重的罪業,瞋恨心墮畜生道,都是變毒蛇、猛獸這一類的。所以,我們要慎重的考慮這樁事情,自己是不是有定力、有功夫,在捐贈身體器官的時候,能夠忍受割截的痛楚。換言之,佛法教你捨,是在日常生活當中能夠捨身心世界,捨己為人,為社會、為眾生服務,不為自己,這個捨比捐獻器官還要重要。捐獻器官是幫助一個人,我們為社會大眾工作是幫助許多人。所以,「捨」應當在平時認真努力去做,不計較在臨終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明瞭,如果是真正念佛往生了,沒有問題;因為往生的人一斷氣,神識就到極樂世界去了,你割截他的身體,他完全是沒有知覺的。怕的是他沒有往生,這就麻煩了。佛家講有三種人一斷氣神識就離開,沒有中陰。第一是往生;第二是生天,福報很大,沒有中陰;第三是造極重的罪業,死了之後立刻墮無間地獄,沒有中陰,沒有間隔,這裡一斷氣立刻就到地獄去。除這三種人之外,都有中陰,這是我們不能不考慮到的。祖師大德們都是為了大多數眾生著想,因為臨終這一著關係你來生的前途,比什麼都重要!如果你來生能夠得人天大福報,你再為一切眾生做好事情,幫助一切眾生,比你捨身體器官幫一、兩個人,功德不曉得要大多少,所以帳要仔細算算。21-90-34
問2:犯人在臨終之前,出賣其有價值的器官,將所得之錢留給家人,而這些器官用於需要存活者,請問這種行為是否應該?
答2:臨終發這個心是好心,但要想想割截的痛苦,是否能夠忍受?是否不生瞋恚心?這是影響下一世投生到哪一道,一定要慎重。如果犯人是因自己的愛心,想出賣器官幫助家人,這是善心,值得讚歎。但佛經裡說:人在命終之後,神識大概在八小時後才離開身體,神識離開之後,身體就純粹屬於物質,它不知道痛癢。如果神識沒有離開,雖然已斷氣,甚至於宣布腦死,脈搏、呼吸也停止了,他仍是知道痛苦的。這時割截器官,他會不會後悔而生瞋恚心?若生瞋恚心,一定墮惡道,關鍵在此。對於送終之事,佛法講「助念」,這關係很大。古大德教導我們,往生的人睡的床舖,八個小時都不能碰它,怕他感覺得不舒服,更何況是身體!因此,一般以斷氣後十二小時,為最安全。21-90-50
問3:死後捐贈器官是大慈悲的行為,但有人說不能捐贈,會使往生者墮落,請問如此是否有我執,應如何才是圓滿而利生的方法?
答3:這要有相當修行的功夫,確實有把握往生西方極樂世界,這個捐贈是最圓滿的。為什麼?人一斷氣,神識立刻到極樂世界去了,剎那之間就離開了,這是最圓滿的。佛經告訴我們,生天、墮地獄和往生西方極樂世界這三種人沒有中陰,一斷氣神識就離開身體。所以,積善生天與往生極樂世界之人,走的時候沒有痛苦,一斷氣就生天,這種人捐贈器官沒有問題。墮地獄的人罪太重,一嚥氣立刻就下地獄,他捐贈也沒有問題。除這三種人之外,大概都有問題。
問4:我先生問:「佛教是否主張死後捐贈器官?」我答:「我佛大慈大悲,昔日歌利王割截忍辱仙人的身體,他也不曾怒他。」請問不知對否?
答4:答問要看問的人的心態與用意,妳的答覆是否能幫助他省悟過來,關鍵在此。我不知道你們當時的情形,所以我也不知道是對否,妳自己好好的思量、體會就會明白。
這個問題要清楚,捐贈器官對菩薩沒有問題,對我們凡夫有問題。一般人斷氣大約八小時之後,阿賴耶識才會離開,這時你割截他的器官沒有問題,他已經不知道痛苦了。八小時之內,阿賴耶識沒有離開,你割截他的器官,他會痛苦,若是後悔而生一念瞋恨心,他就墮三途,這是要知道的。
凡夫之人有這種能力忍受嗎?如其不能,還是不要發心,等到往生極樂世界,來生倒駕慈航再捐器官也不遲。因為你從極樂世界回來,你是菩薩身,有能力像忍辱仙人一樣,被別人割截身體,沒有一點怨恨心。你沒有這種能力,希望你不要冒險,否則到最後自己後悔,受不了而墮三途,這個虧就吃大了。21-90-59
看了印光大師以及淨空老法師如此詳細的開示,讓我們對此問題有了清楚的了解。或許有讀者懷疑,人死後神識尚未離開身體一事。晚學曾在報章書籍中,讀到有關溺水者的情形,說常見到溺水者被救起時早已斷氣,可是當親人來見最後一面時,死者會有七孔流血的情形,此即是神識尚未離開身體,當見到至親好友時,一時性情激動,才能感得七孔流血。印光大師在前面開示中,舉阿耆達王為例,說他臨命終時,神識尚未離開身體,一位大臣負責照顧他,用扇子幫他驅蚊蠅。結果這大臣由於打瞌睡,以致不小心扇子掉在國王臉上,國王因此起了個瞋念,後來墮落為蛇。後來由於過去行善積德故,感得善緣,後來遇到一個真實修行人,這修行人,才又再為他(蛇、國王)超度,這才使他有機會再得人身。
臨命終時,事關重大,如果本身對於臨終時器官捐贈是否很痛,是否能忍受那苦,都有疑惑,那麼實在不該輕舉妄動。如果真心發願捐贈器官,那麼更該懇切念佛,早日證得一心不亂,如此一斷氣神識就離開,沒有中陰,不就能順利滿足所願?這讓筆者想到近來許多人也學佛祖發願生生世世於世間行難行菩薩道(是要有菩薩的程度,生死自在,才算是呀!迷迷糊糊,輪迴六道,是凡夫,不是菩薩啊!),度脫眾生,然而如果自己只是十足的凡夫,對世間染著不已,殊不知這樣的願望如淨空老法師所言,其實只是「空願」耳!如此徒然在世間求得虛妄的好名聲,真是自誤誤人,莫此為甚。想起佛陀世尊,生生世世於此穢土行菩薩道,於此世間說此求生西方佛國淨土之「難信易行之法」,獲得十方諸佛的讚嘆,希望大眾能快快成佛,入佛知見,,如此大慈大悲的恩德,真是無以能報啊!無奈仍有許多凡夫,情執太深,未解如來真實義,竟因狂妄或無知,沒有掌握這臨命終時的最後機會,而糊裡糊塗隨業輪轉,豈不枉費這一生學佛的因緣!?晚學曾詢問幾位心地善良的友人,有的早簽訂臨終器官捐贈的契約,可是經晚學進一步詢問,才知現在卻連蚊子叮咬還忍不過,還仍然造殺生業哩!
昔日聽日常法師講菩提道次第廣論,提到「非時欲行,是名魔業」,意思是說,時間未到或能力尚未具足,而硬要作超過自己能力的事,此即是魔(磨)業。又提到昔日世尊「割肉餵鷹,捨身餵虎」,其實當時世尊已非業障凡夫,而是大菩薩的境地了。所以真正佛陀的教法是有次第的,當自己能力不足時,不要急著去作,否則因此於菩提道上退卻,就太可惜了。此時應該先磨練我們的心智,多懺悔,多念佛,多讚嘆別人的行為,告訴自己如果有一天能力夠了,也應學習如此的行為,果真如此,終有這麼一天,能如日常法師所言,菩薩捨身,如同脫去一件舊衣服一樣容易的。
另外值得提醒大家思考的是,如果器官捐贈功德這麼大,自古以來,祖師大德們是最有資格作這樣的事的,可是為什麼他們都不作那樣的示現表演呢?即使他們臨終早已坐化(神識早就離開身體),弟子們還是繼續為他念佛,回向給他,祈求師父蓮品增上,早日迴入娑婆度化眾生;另外有示現肉身不壞者,或火化留舍利子,受人供養者【慈濟印順導師亦然!】,難道祖師大德們是自私自利,死後還求名聞利養嗎?嗚呼!痛哉!今日的佛法,熱熱鬧鬧,如果如來普度群生的第一妙法—淨土法門,還被說成是自私自利,廣為大眾所認知,只能感嘆眾生的福薄了!
最後謹以印光大師的一段開示,作為本文的結束:『…菩薩之心.猶如太虛.無不包括。欲利益眾生.作種種方便.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不得以凡夫知見.妄生測度。以彼已證法忍.了無人我之可得。唯欲攝受一切眾生.入于如來大覺法海。若有計校.便屬情見.便與無人我之道.不能冥契矣。云布施頭目隨腦.則誠然。至于妓女綵女等.不過擴充菩薩布施之心.不可以詞害意。若死執其語.則願令阿儈祇世界妓女充滿之文.又將如何安置乎哉。此顯菩薩內外俱捨.了無貪惜。內而頭目髓腦.外而國城妻子.無一法生貪著.故能于生死中獨得解脫。彼受施者.由菩薩願力攝持.或于即時.或于後世.無不親蒙利益.了生脫死。如歌利王之割截身體.後為最初得度之憍陳如。此種如太虛量之大菩提心.何可以凡夫小知小見測量。須知未得法忍之凡夫.心中當慕菩薩之道.其行事當依凡夫常理。否則便于住持法道.或有妨礙。若未證無生法忍.即不住持法道.亦不宜學菩薩之捨頭目髓腦等。以自力不足.不堪忍受.若自若他.俱無所益。凡夫須按凡夫能行者行之.別可矣。…』【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復黃智海居士書】
後記:
2002年,淨空法師於12月18日,應邀返台參加電視弘法,並於12月21日(星期六)下午四時至五時,在「台灣電視公司」錄影開示。晚學有幸觀看現場實況直播,期間主持人又向師父請教了「器官捐贈」這個問題。師父又說明了三種人沒有中陰,可以順利完成器官捐贈,並勉勵真正發心捐贈器官的同修,應精進修行,老實念佛,預知時至,心無顛倒,順利完成此願。
接著這問題之後,主持人又向師父請教有關「安樂死」的問題。師父開示說,安樂死是違反自然法則的,人受病苦是有因果的,生病也是在消業障,為何不讓此業障消除乾淨?用人為的方式,解除此病苦,事實上是有後遺症的,如此表面上解脫,事實上是與自殺同一類,痛苦更在後頭。
主持人在師父開示完畢後,繼續提問指出目前有人主張「自然死」,也就是在臨命終時,不要接受插管、電擊等急救方式,而讓其自然死去,如此是否如法?師父多次點頭稱是,並以韓館長往生為例,說當時醫生要對她急救,韓館長說不必,如果當時讓醫生急救,實施電擊,必定破壞臨終正念,而韓館長就無法親賭蓮池海會的聖境了。
附錄:佛要救你(彌陀要解學習之一~有關助念的問題)道證法師講述—西元2001年對台灣大學彌陀要解學習班電話授課—【以下摘要一小段】
….因為當純華瀕臨危險的時候,有些佛教徒不忍心看她多受折騰,就建議早點幫她把氣管插管拔掉,而病人的眷屬通常很不忍心、很捨不得,常常在病人臨終的時候,會為這個問題起爭議,晨曦社的孩子們也為此起了疑問,問起末學的看法。
末學覺得助念的要點,應該要把握蕅益大師在彌陀要解中所講的——「往生與否,全由信願之有無。」這句話。
既然是「往生與否,全由信願之有無。」那麼往生與否——並不在「氣管插管」之有無,也不在「器官捐贈」之有無,也不在「念佛資歷」之長短,也不在「念佛功夫」之高下,
☆只是在「佛要救你,你到底願不願意被救?」
☆就在這個「願」和「不願」的問題。
如果我們信願堅固,即使有氣管插管,也能夠往生;(大家想想,阿彌陀佛大慈大悲,怎麼會看一個人有氣管插管,就不來接他呢?)有器官捐贈,也可以往生;甚至意外突然死亡,也可以往生。(這是說:「如果信願堅固的話。」)
反過來,如果沒有信願的話,留著氣管插管,也不會往生;故意早拔插管,也不會往生;就算器官都保存得很良好,都沒有捐贈掉,也不會往生!(只是會斷氣死掉,去輪迴而已。)
末學這樣講,目的並不是在鼓勵大體捐贈,或贊成臨終作氣管切開插管,而是去助念時,我們所遇的狀況,常是「已成定局」——比如「已捐贈」,或「已插管」等等,所以,並沒有機會讓我們去決定「要不要」、「該不該」,也沒有時間讓我們去討論爭議。(比如純華就是「已插管」急救。)因而,也只能就當時「已成定局」之狀況為立足點,來提起信願念佛。
我們的心念焦點,就要放在「信願念佛」,心念不要放在「插管啊、器官啊」,這些枝末的問題,這是我們助念要注意的觀念。
講到這裡,先提一件真實的事例:有一天下午,末學和台大晨曦社一群教授、學生,到大林慈濟醫院,要去探望社員(棒棒學長)的妹妹,我們一行人,本來要到「外科加護病房」,可是正要搭電梯時,恰逢該電梯前在洗地板,滿地泡沫,於是改道,去搭乘另一電梯,按鍵無誤,而電梯門一開,卻是——心蓮病房(癌症末期病房)。
末學知心蓮病房,不開放參觀,故不敢入,因此,又改乘另一座電梯,仍按外科那樓,可是很奇怪,門一開,又是——心蓮病房。
第三次,還是如此,而且,電梯口,又有慈濟委員志工,以無比親切笑容,熱誠請我們去觀賞—她們為癌病人的手語演出——愛灑人間,「盛情不忍卻」之下,我們就應邀入座,用心來體會學習。看到眼前,臉上有太腫瘤的病人,坐在那兒聆聽志工的法音宣流——
當她們唱到:「他們默默,憐視著人間,他們不忍,地球受毀傷,他們心疼,蒼生多苦難,他們永遠陪伴,膚慰人間。」末學已忍不住串串滴落的熱淚,正擦著淚永,忽然有一位素不相識的女士,恭恭敬敬來跪在末學面前說:「師父,可不可以請您到病房,為家母開示?」(她是見到有出家人出現在病房,就把握機會來請求,而末學以為是——因一般癌病人,多半心情不好,所以家屬來請出家人,去勉勵安慰一下。)
這當然義不容辭,可是遵守慈濟規矩,末學還是先請問志工菩薩,徵得同意,而一入病房,才知道——這位病人由早上就已昏迷不醒,而且眼睛時而會往上吊、轉動,又持續發出陣陣呻吟聲,好像「受苦難言」的樣子。
當時,末學剛第一眼見到病人,竟覺得有點面熟?——阿彌陀佛!想起來了!過去偶然間,和她曾有一面之緣——幾個月前,末學為其他緣故到慈濟,無意中路過她的病床,當時她躺著,而一瞥見有出家人經過,就不顧身上有許多的點滴插管,立刻奮力撐起來,要下床頂禮這素不相識的出家人。
末學見狀,很不忍心,急說:「免禮。」一面上前去扶她躺下,她就順意躺下,但合掌含笑,為「沒有頂禮」致歉,當時末學很感動,稱讚她,所以,旁邊的一位志工菩薩,就隨緣介紹說:「這位病患,是慈濟委員,而且她已簽字捐出大體,要供醫學院解剖用。」因為她對三寶的恭敬流露,和捐大體的事,使末學印象特別深刻,沒想到——事隔幾個月,再見面,她已昏迷,瀕臨命終,而她那「未完成的一拜」,也種下了今日臨終助念的緣。(大家莫道「一念」輕微,莫道「一拜」輕微啊!)
末學請問她千金說:「令堂菩薩平時有什麼罣礙嗎?」她千金說:「沒有,平常她只念著:希望佛菩薩早點來接她往生。」(很好!信願堅強啊!)而末學想起,她「捐大體」的事,不知這臨終的肉體痛苦,會不會使她心亂罣礙?(但她捐大體,已是事實,而在那臨終緊要關頭,不是討論「適宜不適宜」的時候。)與其瞎操心,不如靜下來,提起信心,求佛念佛,所以末學在她身旁,先靜下來念佛,祈求阿彌陀佛慈悲接引她,加被她臨終無障礙,(此是佛本願,如是祈求則是相應、信受。)也祈求佛加被引導我、左右我,讓我知道為她做什麼。
大家一起念佛,說也奇怪,她病房中站滿了一群虔誠念佛的人,竟是錯搭電梯來的!電梯會停錯,因果可一點兒都不錯!連慈濟平日照顧她的護佐也跪在床邊一起念佛,真是她平日信願,不可思議的感召!
念佛一陣之後,末學就在她耳邊輕輕說:「您是偉大的菩薩,我們都很尊敬您,既然您已經捐出大體,那麼,您的身體就是『大愛的身體』,不是您的了,大愛的身體,佛菩薩自有安排,因此您不必再為它罣礙,不必再為它受苦,就把大愛的身體,放心交給佛菩薩安排,阿彌陀佛蓮池海會,已經準備了盛大歡迎會,歡迎您,為您頒獎,您趕快去領獎,去極樂世界領獎!」
末學講到這裡,原來痛苦呻吟的她,竟停止呻吟,而且笑了起來,還由棉被中伸出手來,摸索著和我握手。但是眼睛還張不開,末學請出懺公恩師加持的大悲水(原來打算帶給棒棒妹妹的),以棉棒沾著大悲水,擦在她眼睛周圍,(心中默禱請阿彌陀佛來為她擦,帶給她光明正念。)末學也沒預期,而才剛擦好——她馬上眨一眨眼,上吊的眼神恢復明正,睜開眼睛!
說真的,末學也沒想到,會有這種戲劇性的轉變,真是佛力不可思議,這也證明——「她平日信心念佛,求願往生,臨終即使昏迷不醒,佛也有辦法的!」彌陀大願必會兌現,一切自有巧妙安排,佛菩薩不但安排度她,同時也度我們一群增長信願。
您想想,我們一群人,都和她素不相識,而且,末學是要去探望另一人的,竟因「電梯」因緣,全都去為她助念,這不是很奇妙有趣嗎?而念佛之後,她戲劇性的轉變,也給我們極大的信心和鼓勵。
她醒來後,問醫師說:「我的身體是不是都壞了?」慈濟的醫師很慈悲,也很婉轉地回答:「我們都很愛您,但這是自然的事。」她聽了之後,就很坦然,請求助念往生,先在慈濟心蓮病房溫馨的助念室,後來又一路念佛,回家,正念分明往生!若以人為力量來安排,我們這群人要由南北會合到大林念佛一支香,可以說很難,她也不知我們各住何處,要如何聯絡上,但她平日的信願念佛,自然感召佛力加被,大家搭錯電梯都同來助念。
末學講這件事,是和大家互相勉勵——佛願力不虛,自有巧妙安排,我們只要信佛力、靠佛力,安心念佛就好!擔憂太多的人,就是信心不足,應在「信」上多下功夫,把心的焦點,放在信佛,自然無障礙。佛甚至能由地獄、刀山、劍樹中把我們救出來,令我們安心不亂,往生西方,何況解決人間小小氣管插管,大體捐贈的問題!(這對佛絕對沒問題,凡夫醫生都能麻醉令人不痛,何況是佛來,一定能加被令人不痛不亂。)
相信佛自有辦法,才能真安心念佛不亂,臨終的不亂,是佛與聖眾現前慈悲加祐才令心不亂的,是「佛力」的加被,使我們不亂,既是「佛力」,我們有什麼好操心、好討論的?
與其瞎操心,不如信心念佛——沒插管(沒傷痛)的,是佛願所攝受,佛力所能接引,有插管(有傷痛)的,也是佛願所攝受,佛力所能接引。臨終緊要關頭,只要快提起信心念佛,不容去討論太多枝節(「信願念佛」以外,皆屬「枝節」)。心耗在「討論爭議」上,就絕不在「念佛」上!一錯過良機,就太可惜!
當然,如果明知是「臨終」,末學絕不贊成多作「插管」一舉,然而,問題是——「是否臨終」,這點很難事先決定,站在醫護人員(或家屬)的立場,遇病人只能盡力搶救,(不能一概假設為「臨終」而不救)。
是否臨終,是要看救治成果的,——能被救活的,當然就不算是臨終,——救不活的,就臨終。
事實上,也有許多人,瀕危被救活了,故重點若放在倡導「不急救」,可能也會有「誤人生命」或「草菅人命」之過失,除非病人及家屬自己先決定簽字拒絕急救,否則醫護人員不急救也會被怪罪。所以,旁人很難以代為決定此事,而強去代作決定,也未必是好,因為凡夫無神通,不知臨終人真正心意(也有可能——臨終人很想被急救)因此,以凡夫散亂妄想心,自以為是,去代作任何決定,未必明智,不如謙卑恭敬,一心念佛,自有好路。
再說,對「已插管」的人,臨終前,若又刻意先去拔管,對其肉體而言,「拔掉」,又何嘗不是一個新的刺激動作呢?反而變成臨終作「拔」之手術,(大家應有經驗,有傷口時,「碰觸它」,比「不動」更痛,是否?)對其心情而言,除非他真了解「拔管」的好意,否則,在他的感覺——也可能是「被迫窒息」或「被奪去生機」(甚至是「被殺」)。
他若信願求生西方,當然沒問題,但,假設他不願生西方,而是很想活在娑婆,別人自作主張,強替他拔管,他也可能起瞋恨心而受苦,並不見得會因拔管斷氣,就解脫痛苦,所以,末學選擇「一動不如一靜」,而集中心力在信佛念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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