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白】(發明)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是因為人既能用口說話,又能用手寫字。手能寫字,那麼手也算是能說話。然而口裡說話,只能使本室人聽到;手裡所寫,能寄萬里之遙;口裡說話,只能使當時的人聽到;手裡所寫,可以流傳於萬世;口裡說話,人用耳朵去聽;手裡寫字,人用眼睛去看;口裡說話,不久就會失去效用;手裡寫字,千秋萬代都不會廢棄。文字對人們的功勞真是太大了。世上如果沒有文字,那麼政府就無法治世,政令就無法暢通。不僅家不像家,國也不像國了。人們受文字這麼大的恩德,那麼我們還能輕易丟棄字紙嗎!

 

字紙固然不能丟棄,文字更加不能丟棄。不孝敬父母,一生就丟棄了孝這個字;不友愛兄弟,一生就丟棄了悌這個字。如此一一檢查,那麼被我們丟棄的字就很多了。至於包東西,糊窗子,到處亂堆亂丟的,不過是字紙而已。

 

(傳說倉頡造字的那天,白天天上落下大量穀子)有人懷疑蒼頡造字,開闢了萬古文字的淵源。他認為既然造字,就應當只有上天雨穀這樣的好事,為什麼還有餓鬼夜哭呢?他不知道世間文字既有正用,又有邪用。上天雨穀,是因為正用的緣故;餓鬼夜哭,是因為邪用的緣故。

 

下附徵事三則

 

焚經絕後        (據《彙纂功過格》)

 

【譯白】武功縣西有一座寺廟,廟內積有毀壞廢棄的大藏經。康對山年少時,曾經和五個同學在廟裡讀書。當時正是寒冬,四個人用廢經燒火取暖,一個人用廢經燒洗臉水。康對山在心裡指責他們,但口裡不敢說。

 

當天晚上,康夢見三官上堂,怒斥燒經的人,判四人滅門絕戶,判燒水洗臉的人科考不中。又指責康說:“你為什麼不上前勸阻?”康回答說:“我年紀小,雖然知道他們的做法要不得,但是口裡不敢講。”官員說:“一句話勸解,這五個人就可以免造罪業了,現在姑且免除你的罪過。”康醒來後,把這件事記錄在書的後面。沒有幾年,那四個人全家得瘟疫,都死光了,燒水洗臉的書生,多次考試都考不中,最後以教幼童而告終。

 

[按]世上的廢書,都可以燒化,唯獨佛經不能燒化。因為佛書能予人福慧,遠遠勝過世上一切書籍!同樣是一個字,俗書和佛書相比,它們之間的輕重就相隔天遠。典,謨,誓,誥絕對不能和平常的小說同等看待。現在把不識字的人,和識字的人比較,那麼識字的人就強勝;把識字的人,和博古通今的人比較,那麼博古通今的人就強勝。

 

世上的書籍,只是說世間事,沒有記載天上天外的事。如果博覽佛書,那麼龍宮海藏的神奇,前劫後劫的曠遠,十方世界的浩繁,就都能知道大概了,將遠遠勝過一般人。對不識字的人講唐虞三代的情況,堯舜周孔的名字,他一定會感到非常吃驚。只讀世上俗書的人,告訴他三藏十二部的內容,四十九年所說的佛法,他一定以為不可捉摸,難找根據。形成了定勢,習氣就難改了啊!

 

何況改惡修善的因緣,教外別傳的宗旨,都來源於佛經,焚燒怎麼能夠沒有罪過?又何況褻黷的程度到了燒炕燒洗臉水。這些人將會永遠墮落地獄,長劫受苦,再也沒有出來的希望了!全家死盡,窮困潦倒都不足以消除他們的罪過。

 

有人問:完整的佛經,當然不能燒化。如果是破壞不堪,應當如何處理?

回答是:如果已經破壞不堪,不能讀和收藏,那麼要放在淨器裡焚化,遺留下來的灰,應當用乾淨的布包裹起來,內裝淨石或淨砂,恭敬地投送到大江大海中去。至於卍字是如來的心印,尤不可褻黷。

 

 

捐灰減算         (據《彙纂功過格》)

 

【譯白】槎溪朱寧約,字士豐,愛好書法。康熙乙丑二月,得小病死亡。朋友痛哭,他突然甦醒過來說:“我的壽命本來應該有四十二歲,因為平時經常練習寫字,寫完了就隨便燒化,紙灰亂撒,不懂得珍惜,陰司就記錄了我的過失,減了我五年壽命,今年已經三十七,我的命數該盡了。各位應當知道,千萬不要隨便丟棄文字和紙灰。”說完後,就瞑目而逝。

 

[按]如果說字紙已經燒成灰,可以隨便丟棄,那麼道士燒化的章奏,也都在隨便丟棄之列了。至於瓷器、竹木器所畫的字樣,磚瓦兩頭所印的福壽記號,往往長期棄置於污穢糞土之中,這樣的事尤其要禁止。

 

棄文速果(葛子和面述)

 

【譯白】昆地學生葛子和,康熙二十六年,在西藥師殿樓下讀書,上面是臥室。有一天,不小心撞翻了便器,糞水從板縫中滴下,污壞了書中文字,文題是“成覵對齊景公說”一節。葛就隨便撕下污穢了的文紙,丟進了水里,沒有去洗滌曬乾燒化。後來這一科第一場考試第三題,正是“成覸公對齊景公說”一節,葛寫到“周公豈欺我哉”,漏掉一個字,自己沒有發現。因此而榜上無名。

 

[按]燒化污穢了的紙,過失不小,一定要洗滌以後,才可以燒成灰放進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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