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是講一個故事,是在南京金耕縣這個地方,有一家人是養驢的,那這個家人,她的孩子出生才三歲,他的母親就死了,因為這位母親生平沒做過什麼善業,而且曾經偷過她這個孩子父親的四兩銀,拿去送人。她還不是自己用,拿去送人。但還是犯了偷盜罪。
所以死了之後就墮入了驢身,就來到這個家中去還債。像以前驢都要拉磨,牠就要去還債,出苦力。結果在這個家裡已經養了十六年,這個驢有十六歲了。有一天,這個驢就為這家人背這些糧食從外面回來。因為驢已經很老了,十六歲很老了,行動比較遲緩。
所以牠這個家的兒子,長大了,十九歲了,在後面就很生氣,見到這個驢偷懶,就拿條鞭拼命地鞭這個驢,結果這個驢看著牠這個兒子就在哭,流眼淚,但是這個兒子當然不知道這個驢就是他的母親呀,所以就將這個驢就這樣趕回家。
到了夜晚,結果這個驢的魂魄就來托夢,告訴牠這個兒子,說:「我就是你的媽媽,因為前世我偷了你的父親四兩銀,所以現在要以驢身來還債,那我的債也還得差不多了,還了十六年了。」
你看看在人道拿四兩銀,還債都不算很難,但是落到畜生道,還四兩銀就不容易了,還十六年。因為沒什麼財產可以還。所以說:「我都還得差不多了,我現在可以脫離痛苦了。你以後如果再遇到其他的驢,你就不要再去鞭打牠了。」
這個就是講到這個故事,這個是一個真人真事,古代的一個事情。它是省庵大師這裡所指的「鞭驢出血」,打驢打到身上出血了,但是就不知道這條驢,原來就是自己過去的母親。
「牽豕就屠。」這個「豕」就是豬,「屠」就是屠夫。這個又講另一個故事,在黃岩縣,是現在浙江黃岩縣。有一個屠夫,他因為一生殺生,所以死的時候是自割身上的肉來吃,變成這樣的報應。一定是那些冤家,等於附體一樣,等於逼著他,他自己身不由己,將自己身上的肉全部割下來,吃盡為止。最後剩下自己那個男根還沒有割,就要他的兒子,最後將他男根都割下來,然後就死了。
過了三年之後,這個屠夫的家裡(他還是開屠豬、殺豬的這個行業),就得到一個頭豬,非常的肥大,有約兩百斤這麼重。第二天就要準備將這頭豬牽過去殺,然後將牠賣。結果晚上這個豬就來託夢,告訴這個兒子說:「我就是你的父親,你要保存我一個性命,不要殺我。」那這個兒子夢醒之後,就知道原來這頭豬就是他的父親,所以最後就將牠保存下來,沒有殺害牠。所以所謂「焉識乃翁之痛」。「翁」就是父親,「乃」就是你的,你的父親真是被殺的時候,那你說他有多痛?尤其是他知道,那就更痛。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這個又是講一個典故,周文王這個是我們古時候一個聖王。他當時自己沒有稱王,他的兒子周武王才是稱王。所以當時他是西伯侯,那他的德望非常之高,所以當時那個商朝的末代皇帝是紂王,紂王無度,諸侯都希望文王來做天子。
紂王知道之後,就將文王囚禁起來,而且就想要找個理由殺害他。紂王有個臣子,就跟這個紂王建議,說文王一定不是聖人,他不可能做到天子的,你可以試驗一下,將他的兒子殺了,然後將他兒子的肉給文王吃,看他知不知他兒子的肉,如果不知,就一定不是聖人。
結果紂王就將他(文王)的兒子殺了,就煮成那個肉羹來給文王吃。那當然文王就不知道,就照吃了。就是講這個意思。那紂王才放心,原來文王他不是什麼聖人了,沒危險的,就將他放了。就是講到「食其子而不知」,連周文王這樣的聖人都尚且如此。因為世間聖人還沒有達到三明六通,當然他不會知道。
所以「啖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那一般凡人都是會吃他自己父母親的肉,都不會知道的。就像我們剛才講的寶志公禪師,參加那個富家女兒的婚禮,就看到那個女人吃的肉,原來是她媽媽的肉。她自己怎麼知道呢?一般凡人都是這樣的。
「當年的恩愛,今作冤家。」所以這個又是有一個歷史故事的,時間關係我們就不講了。原來當年互相夫妻是恩愛的,但是其實就是今世就做了冤家,因為前世可能有一些小的過節,譬如說你和你的先生,如果有一些過節解不開,這個小的過節將來就成為大的冤仇。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有那種怨恨之心,一定要懂得包容。在《無量壽經》裡面說:「從小微起,成大困劇。」變成非常劇烈的冤冤相報,最初都是一些小的問題,因為這些種子它會慢慢增長的,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