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媽媽
民國五十五年九月底,我還在籌措出國的路費和生活費。本來,西德政府所提供的公費,對留學生而言,應該是足夠的。但我父母認為我一個人遠走高飛,把一家大小的生活重擔完全丟給他們兩個老人家,實在太不負責任了,所以,希望我能先把家安頓好,再自己前往法蘭克福深造。
我一個小女生,歷來所上班或所能打工兼差賺來的每一分錢,都早已一文不剩地全給了爸爸媽媽,我從沒有自己開過薪水袋,也沒自己從薪水袋中拿出過半分錢,我都原封不動地雙手呈交給了爸爸媽媽,即使今天,已兒女成群,也仍然一樣,因為悲慘的家境,實在太窮太苦,我也不忍心向爸媽伸手要過錢。但由於這樣,我這自封自閉的人,更沒有能力交朋友或與同事相交往,又如何會又人肯雪中送炭來借我錢呢?又哪會有什麼熟人可以慷慨解囊呢!但我雖然未與爸媽一起生活,卻屢屢在爸媽的淚眼裡,感受到一個貧窮家庭的苦難。說真的,血濃於水,身為長女的我,哪丟得下父母?哪丟得下我這些弟弟妹妹呢?
於是,我提起勇氣,前往懇求一位長輩,他家幾個孩子全是我家教的學生,特別是老大,差我兩歲,是我大一時所教的高三學生。那時也已大學畢業,並服完兵役,準備前往美國讀研究所。
這戶人家,是很傳統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非常有教養的書香門第。
在我充當家教期間,兩位老人家視我如親生的女兒,處處疼惜有加,關愛有加。可是,對我這受戒的佛門弟子而言,官宦世家的富貴榮華,似乎太損福份。何況,我又罹患有自閉症,對人總是敬而遠之,不敢太過親近,所以,一直不敢領受他們一家的情與愛。平民總是平民,何必高攀呢!這次,我在父母的逼迫下,實在已經走投無路了。內心深處,好期待真能有奇蹟似的奇遇,碰上救星。但站在台北街頭,那種孤立無援的感覺,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淚下」。我想,如不硬著頭皮,找他們開口,我還能期待誰呢?
很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戶人家的兩位老人家,幾乎對我有求必應,還馬上拿了一大筆錢放在我手裡,並且很慈祥地問我:「這些夠嗎?如果不夠,請別客氣,隨時再回來拿!」
我當面點算過一遍,我說:「太多了,不用這麼多!」
因為借也得有辦法還,不能沒有一個底數。然而,他們兩位老人家一直要我收下,他們說:「等妳拿了法學博士回來,這區區一點錢,又能算什麼?」
當天晚上,兩位老人家非常客氣地提到如果我能當他們家媳婦,對他們而言,真是累生累世修來的福氣。我告訴他們,我父母不准我嫁給外省人,因為怕我被帶回去大陸,將來會每天都看不到女兒。兩位老人家聽了也很諒解,就半個字也沒有再提了。
農曆八月十五日是中秋節,花好月圓,豈奈我心情很亂,連賞月的雅興都沒有,因為再幾天,我就要出發到遙隔數千里外的天涯海角去流浪了,整個人可說非常沉重。
農曆八月十六日,月亮比十五還圓還亮。這如父如母的兩位老人家,和我所教的幾個孩子,決定要為我餞行。那份熱情,很令我盛情難卻,只好答應了。
我一向滴酒不沾。特別是我十八歲便進了佛門,又跟著師父受戒,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酒。但對方是長輩,一向十分疼我,照顧我,這次又幫了大忙,我怎能拒之於千里之外呢?何況要分手了,一別便是至少七年,真能不喝半滴嗎?我輕輕地端起小酒杯吮啜了一小小口,很奇怪的感覺,先是暈暈地,不久我便睡著了。
當我大夢初醒,我發覺我躺在一間漂亮的新房裡,佈置像洞房,而我的衣服也自內到外,全身都被人換過新的,並且最外邊還整整齊齊穿著粉紅色的新娘禮服和一襲白色婚紗,我知道我已鑄成一生的大錯了。男方說:我在家人扶持下,進洞房前,早燒過香,拜過堂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迷迷糊糊中,我竟然成了這家的大媳婦。我好恨唷!真沒想到這種正派又中規中矩的古典書香門第,也會做出這種事!
我不敢稟告父母,但我的身體很不爭氣,整個癱瘓了。爸爸媽媽似乎感覺到我出事了,叫我去問話,越問越生氣,乾脆命令我先服藥把肚子裡的東西流掉再說。男方也派人向爸媽提親,認為反正米已成飯,何不順水推舟就此結兩家秦晉之好?但爸媽破口大罵他們是小人,禽獸不如,當然也就一切免談了。
男方要求我說:「不要去西德了,既然都已燒過香、拜過堂,也進洞房了,為什麼我們不先辦結婚,再一起去美國進修呢?」
我說:「爸媽不准就是不准,請死了心吧!我這一生絕對不做父母親不高興的事。」
我知道我中獎了,可是我是佛門弟子,我不殺生,我哪狠得下心來殺我自己的孩子呢?但我也不能挺著大肚子去西德留學丟臉吧?何況我區區一名女留學生,漂泊在他國異鄉,哪還有能力撫養自己的小孩呢?
三個多月後,我的肚子已大得太明顯了,父母決定把我趕出家門,不讓我再踏進他們這個家半步,而外婆也怕左鄰右舍閒言閒語,叫我找個陌生地方避避風頭,等肚子平了,再回去。
我寫信到西德,向我的指導教授說明理由,因為我今年已經沒有辦法前往報到了,我還請求教授給我指引一條明路,教導我到底應該何去何從。
我的指導教授說:「先把小寶寶平安生下來,明年再來西德讀書」。我是女生,愛自己的小寶貝是天性,當然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兩難情況下,我會選擇留在台北,讓自己的小寶貝平安地降臨人間,畢竟這是我肚子裡的一塊小心肝肉,也是我在這世間的唯一親人,當然,更是我一生的全部。
剛被外婆和爸媽掃地出門時,我茫茫然又無所依靠地兀自在台北街頭徬徨徘徊,我從沒真正離開過家,真不知該去哪裡才好。有人告訴我,花蓮有個未婚媽媽之家,而台北新生南路也有一個未婚媽媽之家。不過,這人說,在未婚媽媽之家所生下的小孩,自己不能抱走。這就太使我為難了。有人建議我先去現場問問看,可是,我哪有臉挺著便便的大肚子,到處丟人呢!我一步一步慢慢走著,沒有靈魂似地拖著疲累身體,兩眼愣愣地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車輛,稍稍有點臉熟,便定睛注視再注視,但直到夜幕低垂,伸手不見五指,仍然沒有邂逅半個熟人或親人。
我想過:何不回山上求師父求救去?可是我肚子內有個小寶貝,已經沒有力氣走那段崎嶇坎坷的漫長山路,也爬不上那斷崖絕壁。再說,師父那兒,是個國家級的莊嚴佛門聖地,全是男眾,怎能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個懷著身孕的未婚少女呢?這樣,師父還有臉在佛教界立足?還配稱為一代宗師嗎?
我不能讓師父蒙羞。我寧可流落街頭當乞丐,也不投靠師父,玷汙師門。
到底我該去哪裡?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一件衣服也沒能帶出來,而嚴寒的十二月,天很快就黑了。一陣陣的冷風,又凍又刺。我好餓,好冰,特別是從小缺血缺氧的體質,一直在抖顫著。有誰肯施捨我一碗熱粥,讓我填飽飢腸轆轆的空肚子呢?我好擔心,這麼冷冰冰的氣候,會把我肚子裡的小生命活活凍死!說真的,我好餓,好冷唷!但我能去哪裡?
職業介紹所嗎?有身孕的女孩子,沒有人有興趣。挨家挨戶地問嘛!一樣沒有人肯伸出援手。有人告訴我:三重有很多工廠,缺女作業員,缺做飯的女傭。我覺得我應該可以試一試。
我到了蘆洲,看圍牆上的招貼,邊找邊問,終於,不到幾天,便找到了一份掃地、倒茶、接電話的女工友工作,待遇很低微,但我只要跟肚子裡的小寶貝不餓肚子,便夠了。當然,能有足夠的錢來輸血排鐵,還有,就是能買些營養品給肚子裡的小寶貝補一補,那就更安心了。
民國五十六年端午節,正好我肚子裡的小寶寶已經滿九個月了。中興大橋有龍舟大會,人山人海。這時,我即使穿著平底布鞋也已寸步難行。腰椎十分酸痛,連站立都很困難。我的醫生告訴我,嚴重惡性貧血症生產時會有生命危險,並且要大量輸血,費用十分高昂。他問我:「經濟上沒有困難吧?」
我哪會沒有問題,我連吃飯都已快三餐不繼了。「乾脆連小寶貝一起死吧?屈原不是跳水一死了之嗎?今天好巧,正是端午節,當了水鬼就不必擔心餓肚子了,光吃粽子也會飽吧?」
我走向人群擁擠的橋中段,穿過人牆,欄杆上也坐滿了觀眾,我爭到了一個空位,一上去便噗通往下跳。
我醒來時,已躺在岸邊沙灘上,有救生員在為我施行人工呼吸。
警察先生問:「為什麼會這般不小心被推擠到掉下水呢?」
我很累,很困乏,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眼睛一閉,我不自覺地又睡著了。
後來,我又被轉送到鄰近醫院打安胎針、強心針和營養針,我告訴救生人員,我沒有半分錢,救生員很和祥地安慰我:「小姐,別擔心,妳就好好休息吧!」
我躺在病床上,沒有半個親人和熟人,我靜靜地沉思著:「為什麼女生遭人強暴,已夠可憐了,不但家人沒有安慰她,為她好好療傷止痛,還要把她逐出家門,不顧她的死活,讓她流落街頭,而自生自滅呢?這樣不會太絕情?太殘忍?難道我們的社會還是一個野蠻的部落嗎?」
很多人一直勸我打胎就沒事了,但我想一個人如果可以用自己的手殺死自己無辜的稚弱子女,這社會還有人性,還算人道嗎?還叫文明嗎?
師父反對打胎,他說:「除非自己與嬰兒一起死,任何人皆不准以任何方法剝奪腹中胎兒的小生命。」
我剛出事的時候,沒幾天,我就發覺我每個月該來的已經沒來了。當時,我只須服下一劑中藥,便可把肚子裡的身孕流掉,但我深深以為生命是無價的,何況這孩子的未來,也還是個未知數,說不定長大後是個對國家社會很有貢獻的人,而且這孩子還會傳宗接代,衍生出很多孩子,和孩子的孩子。如果我把這孩子給流掉了,想想,我所流掉的,豈僅是一個小小生命而已!
我辭掉所擔任的公職,和所兼任的各種工作,就為了保住這孩子的小小生命,而淪落到三重蘆洲鄉下,當人家呼來喚去的下賤下下女,忍飢挨餓地敖到十個月生產期滿。這段悲慘的冰冷歲月,除了眼淚還是眼淚,唯一的安慰是黑夜裡高掛天空的明月,和圍繞在她身邊的一群小星星。這小孩如果是女的,將來也會像月亮一樣,是個好媽媽吧?而兒女成群,也會像滿滿的小星星吧!
我罹患有與血癌相似的嚴重貧血症,醫生做產前檢查時,一直擔心我會難產死,也一再懷疑胎兒的正常。我真怕我死了,留下孩子在世間會受人凌虐欺負,而萬一孩子死了,我將會失去求生的勇氣和意義,所以,我選擇了跳水來結束我們母女倆在這是間的苦難,或許,在天國,我們會很幸福。
很僥倖地我和肚子裡的孩子都平安獲救,也沒因為動了胎氣而流產。我在調養身體的那段日子,開始懂得每個人都沒有權力殺死自己,甚至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誰也不能將之毀傷。
當女人,一定要比男人堅強,才能活得下去。
民國五十六年農曆六月○日下午,我的孩子在我哀嚎慘叫中,來到了人間。還好是個女的,體積不大,不然我已虛脫而死。將近五天,我在活活被撕裂的劇痛中煎熬,陣陣哀嚎慘叫,震撼了整個產房,我兩手亂抓,但什麼也抓不到,我翻來翻去,什麼古怪話、髒話、莫名其妙的話全出籠了,可是任憑我又哭又喊,直到聲嘶力竭,卻旁邊連半個安慰的親人也沒有,憐惜的人,也沒有。
醫院問我:「是付生產費呢?還是?」我問:「還是什麼?」
我很坦白地告訴醫院,我實在付不起生產費。醫院說:「何不乾脆把孩子給醫院抵債,妳一個女孩子也可省掉好多負擔?」
當時,我身上哪會有錢,只好接受醫院的條件,把孩子交由醫院處理,不得異議。我只懇求醫院這三天內。每天一次抱孩子來讓我撫摸一下孩子的臉。我因為跳過水自殺,母體和胎兒都有嚴重的內外傷,我又罹患有地中海貧血?症,醫生擔心我會難產而死,甚至也擔心胎兒會死在肚子裡。我從早到晚都哭了又哭,幾乎哭到眼睛瞎了。如果我真的難產死了,孩子怎麼活?又如果孩子死了,我又將怎麼活!
我能不嚎啕痛哭嗎?
我看不見孩子,只能用手摸,護士小姐警告說:「再哭,就一輩子瞎眼了!」
我七天後出院。原本以為沒了大肚子,沒了孩子,便可以了無牽掛地單身一人出國讀書而與出事前一樣地恢復少女的青春活力。
但我發覺我一天比一天想念我的孩子,不到一週便整個人接近崩潰。我回工廠,哀求老闆幫忙付費,以便贖回我的小寶寶,我告訴老闆,等我回到外婆家,這些代墊的錢,都可以還清楚,我要把孩子抱回去給外婆看看,我所生的小心肝寶貝,有多可愛,多討人喜歡。
我回去醫院,這裡的人告訴我,孩子早就給院裡死產的客人換走了,也開了出生證明,給對方報了戶口,而我的資料,為了避免糾紛,也全銷毀了。
我當場有如晴天霹靂,一陣瘋狂嘶喊,便暈倒了。從此我查不到孩子的任何資料,也一求再求,都見不到孩子的面。
前後長達八年,我每天下班或例假日,都兩眼呆呆地站在三重天台戲院的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我好想再看孩子一眼,只要一眼就好。
民國五十六年中秋節,男方從美國回來了。他到我上班的地方來找我,他看我一臉憔悴,又瘦又小,很是捨不得。他說:「老師,真的很對不起,我錯了。」
「老師,沒想到把您害成這個樣子,請您原諒!」他也哭了。但我能說些什麼呢?過去的事,真能過去嗎?他再三懇求我與他一道去美國,他今生今世惠盡心盡力來照顧我,補償我。他很不瞭解,這整整一年,我到底躲避到哪兒去了?為什麼他從美國趕回來找好幾次,都查不出我的下落呢?他問:「我們的寶寶呢?」
我忍不住大聲哭了起來,他不敢再往下問。
只聽他哽哽咽咽地抽蓄著,突然,他大膽地牽住我的手,緊緊地,任憑我怎麼摔,都不肯放。他近乎哀求:「老師,請您答應陪我去美國深造好嗎?」
我搖搖頭。
「老師,我會耐心地等待您回心轉意,我明年中秋節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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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底,我奉命進入考試闈場,不能與外界接觸。考試一開始,我們就被放了出來。管理員告訴我,這些日子裡,美國有位先生每天打好幾通電話找我。大約傍晚的時候,男方又從美國打來:「老師,我們的習俗,今年一定要成家。請您答應我的懇求好嗎?」
我仍然搖搖頭地說:「不」。因為我已經問了又問,哭了又哭,跪了又跪,但爸爸仍然堅持不准。
一週後,男方在電話中告訴我,他娶不到我,只好娶學妹了。但這輩子,他永遠等著我,隨時歡迎我去美國與他一起生活,一起奮鬥。
他結婚那天,我接完電話,便頭暈目眩,倒在地上,被送醫急救。大家都說我主辦聯考太累了,太操勞了。但有誰知道,我的心早已破碎了。我昏睡了七天,才醒了過來。
他是我的學生,我指導他做功課時,一板一眼,從未彼此交談過半句功課以外的閒話。難道我在不知不覺中,一顆心已被對方佔領了?
他的另一半是我的學妹,是我鼓勵他娶的,但學妹告訴我:「公公和婆婆只承認您是他們家的大媳婦,堅稱永遠沒有人可以取代。老人家要我尊您為大姐姐,家裡上上下下,都尊您為大少奶奶!」
我像黃河決堤般地放聲嚎啕大哭,直哭到死去活來。我該何去何從?
我們家從小便不准頂撞父母,不准違抗父母,我們做子女的,只能聽話,只能做父母親高興的事,而且絕對順服到底,從不敢有任何自己的想法和看法。
我知道我的對象只能是本省人,至於外省人,則哭到死也不可能准。但結婚有必要在省籍上做大文章嗎?只要人品人格夠水平,能託付一生,這不就行了嗎?
我父母很固執,為此,不知摧毀了下一代多少幸福?但我父母從不後悔:「誰叫妳是我們家的孩子呢!」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所以,錯的一定是子女。 “ 您真這般認命認分嗎 ?”“ 當然,我是認了 ” 。
六十二歲了,我仍然不敢頂撞父母,不敢違抗父母,一切都聽從父母做主,因為這一生父母到處受人欺侮淩辱,已夠苦的了,我們當子女的,何忍再雪上加霜呢 ? 任何事與其讓自己快樂,不如讓父母快樂,即使我們自己很不快樂,也心甘情願地承受,這是我們代代相傳的家教,不也很好嗎?
★★★★★★★★父母快樂,即使我們自己很不快樂,也心甘情願地承受,這是我們代代相傳的家教,不也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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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九年底,我奉父母之命,和不曾見過面的另一半結了婚,也生了兩男兩女。但我沒有一分一秒忘掉我第一個孩子。我一直睡不著,吃不飽,日子也過不好,也天天去三重等看小孩。
另一半說:「妳現在不是又有了四個寶貝了嗎?為什麼還天天哭,天天想呢?」
只有做了媽媽的人,才能體會做媽媽的心情。孩子每一個都不能取代,都不一樣,各有各的可愛。
我沒看過我大女兒。在醫院生產時,我哭瞎了雙眼,根本摸不出孩子真正長相。我現在兩眼都看得到了,卻不知道我的小寶貝究竟被轉賣到了哪裡。
我一天盼過一天,一年捱過一年,無分春夏秋冬,每天全神貫注地凝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她們手中所抱著的嬰兒,但渺渺茫茫,仍然沒有任何訊息。家裡的人都勸我忘記過去,努力未來,為什麼不珍惜現在所擁有的呢?於是,我開始把全副心血,投入現在這個家,我荒廢家務太久了,也忽略家裡四個孩子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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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後:
民國七十年,因師父早已圓寂多年,為了師父的慈心悲願,我必須利用公餘之暇,義務代表師父披掛上陣,以求國泰民安。為此,這年我應當地信眾之邀,隨同師兄們前往三重講經及辦道場。佛教講究大丈夫相,不准女人碰法器或做法事。即使道場裡的同仁,或出家眾,男男女女,都穿著男裝,並以男性之〝師兄〞互相稱呼,即使是女性,也不稱〝師姐〞,表示已經修到女轉男身的崇高境界,精進有成。當然,我也遵照佛門威儀,與師兄們一樣裝扮,不穿女裝。
我在主持法會時,突然有位國中小女生,強拉她媽媽到我面前,指著我說:「她是我媽媽,她是我媽媽!」這小女生的母親很尷尬,趕忙嗚住她的嘴巴,制止她亂喊亂叫。這位母親罵她女兒說:「師父是男的,怎麼會是妳媽媽,何況師父是出家人怎麼會生妳呢」
這小女生很不服氣地一再堅持她沒看錯人,她說:「我一生下來,我就看過,她一定是我媽媽!」
我們密宗在觀想時,不能分心,因為萬一精神不集中,自己的生命會有危險,所以,我也沒有能看清楚這小妹妹的長相,或讀哪個國中,更沒聽清楚,她到底嘀嘀咕咕些什麼。我隱約注意到,這小女生被她母親硬拖出我們的道場,而這小女生也硬是不肯。
此後,我也沒有再看到這位小女生,也不當一回事地把她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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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後:
民國七十一年底,大約十月左右,師兄們又應當地信眾之邀,再度前往三重辦理法會與道場,以求合境安寧,風調雨順。由於女生雙手比較纖細修長,打起密宗手印,可以十分圓融柔軟,幾乎天衣無縫,所以,師兄們仍然推我主壇,要我下班後,趕往現場,代表師父來披掛上陣。當我換妥金剛上師的僧袍,戴上五佛冠,儼然一副莊嚴大丈夫扮相。突然,有位高中女生拉著她父母到我面前來,她指著我告訴她爸媽說:「她是我媽媽,她是我媽媽!」
似乎與兩年前那小女生同一個人,而她媽媽也一樣訓斥她胡說八道,因為師父是男的,又是出家人。但這位高中女生卻不理她父母開導她的話,還一直堅持我是她媽媽,她哭著喊:「媽!媽!我真的是您女兒呀!」
我很錯愕,也很手足無措,怎會遇到這突如其來的怪事呢!
我左右的人,怕她吵到我辦事,硬拖硬拉把她勸出辦法會的道場。
我由於全神貫注在佛事上,無法分心,所以,也沒和這高中女生正式見面或說說話。
民國七十二年元月
三個月後,這個高中女生突然帶著大包小包行囊找到我家來,她是自己偷偷離家出走了。她說她已經受不了道士們的驅魔斬妖,她哪有中邪?哪有發瘋?她只是想找到自己親身的媽媽,彼此相認,並且希望能從此生活在一起罷了。現在已是非常科學的年代,大人們為什麼還相信那些道士的鬼話呢?
我好說歹說,一再勸她趕快回她現在爸媽的家,因為她尚未成年,根本不能留在別人家裡,何況,我還不知道該如何來向我家人做合理的解釋呢!
但她非常固執,她說:「您是我媽,這又是我媽的家,我為什麼不能回來自己的家住,還要去住別人的家呢?」
一般人家,都不希望有任何外人闖入自己的生活王國,當然,誰也不肯做傻事養別人家的孩子。十六年來,我已習慣目前這個安定的家,今天竟然很突兀地?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我們一家大小,可真上上下下都亂了陣腳。我真的很為難。
我想到了我師父,當年師父圓寂時,交給了我三個錦囊。我記得師父曾經說過民國七十年我就會見到我的大女兒,民國七十一年我還會再見到大女兒,到了民國七十二年,我這大女兒就會自己回家與我團圓了。但輾轉十六年了,我已重新建立了新家庭,又再生了四個小孩,真不知要如何來向現在的家人做合理的解釋?又如何讓他們來接納我這大女兒,而不致傷害到家裡的每一個人,也不會破壞這個家的幸福、圓滿與和諧。
我想:「都已十六年了,我該如何是好呢?又這女生,真的會是我失散已久的大女兒嗎?」
我好猶豫,好難取捨唷!以前,我哭太久,把兩眼都哭瞎了,所以,我摸過孩子的臉,卻從沒看過孩子的長相,我如何來確認呢?當然,我又想到師父,想到 師父的錦囊。我恭恭敬敬地在佛前打開錦囊:「時日已經成熟,養大女兒,高興重回親娘懷抱。」最底下還寫了一行小小提示:「黃制服,學號OOOOO。」(詳 附註)
我問:「小妹妹,你叫什麼名字?讀那所學校?學號多少?」
這小妹妹一一告訴了我,她讀景美女高一年級,她的學號是OOOOO。她打開包包,拿出她的制服和學生證。很奇怪,竟然和師父的錦囊完全一樣。
我摟著她,越抱越緊,我哭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閉上眼睛,摸著她的臉,我泣不成聲。就這樣,我的大女兒果真自己找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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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大女兒選的是理組,而且成績很好。我看師父留下的錦囊,寫的卻是文組,而且明明白白地寫得很清楚,是「國立政治大學OO系」,底下還註明一些小字,是學號。
大女兒看我十分懷疑,便說:「媽,難道我不是您當年的那個孩子嗎?」
師父從未錯過,難道這女兒真的有錯嗎?大女兒三番五次要求我一起去驗DNA,但我堅決反對,我為什麼要懷疑自己的女兒呢?
景美女高的老師有一天通知我們家長,要所有選理組的盡量轉到文組,因為這次大專聯考,理組的全軍覆沒。大女兒仍然不肯轉組,結果一如學校所料,她落榜了。第二年重考,又落榜了。補習班老師與我商量,希望勸她轉到文組,她還是不肯。
有一次,她在補習班模擬考上,與任課老師起了衝突,彼此爭得面紅耳赤,很使她灰心喪志,半途自己一氣之下,轉到文組。但考期已近,來得及嗎?
因為她怕我反對她的考前變卦,自己很認份地活拚死拼。
放榜了,她也僥倖地被錄取了。我說:「照師公的錦囊,讀O文吧?」
她很不能接受,一來她討厭語文,二來什麼文不能讀,偏偏去讀這咬牙嚼舌的東西,而且又這般冷僻!
選填志願了。她找了好多補習班幫她電腦預測,結論卻是:「國立政治大學OO系」。
我說:「不到黃河心不死,你還是乖乖聽師公的安排吧!」她趴在我懷裡,哭著說:「媽,我認了,我知道我逃不過你們的定數,我就照師公的錦囊吧!」
開學後注了冊,學生證的學號,一個字也沒錯。
大女兒目前已留學歸國,並已完成博士學位。
附註一:「景」是「時(日)己(京)」,「美」是「羊大」,「女」兒,「高」興。合起來暗指:「景美女高」。羊大女兒,也指屬羊大女兒。民國五十六年次,生肖屬羊。
附註二:我這大女兒第一次見到我時,因為亂指穿著男裝之師父為其生身母親,而被家人及在場參加法會之信徒,判定為中邪發瘋,並被家人多次送往某著名寺廟,由神職人員辟邪收妖,但均告無效。
第二次見我時,雖已間隔兩年多,卻又歷史重演,且大喊大叫,其家人與親友都一致認為係舊病復發,又再度送往瑤池金母座下,由乩童及通靈之大師親手做法,揮劍驅魔趕鬼,但依舊每天哭媽媽,喊媽媽,而宣告無效與無救。
第三次見我時,已十六歲,讀高一,自行摸索找到我家。但我已建立幸福之家庭,基於一家之安定與和諧,實無法相認。但我一勸再勸,一趕再趕,皆不肯離去,只好讓其住了下來,直至今日,已逾十八年。古人說:「母女親情,出於天性」,誠然一點不假。十八年間,骨肉連心,其天倫之樂,使我從此一掃黑暗,重現光明。
附註三:我因日夜哭泣,長達八年之久,對身體健康與一家大小之幸福,影響甚鉅,故於人海茫茫中,猛然回頭,決心不再尋找無緣之女兒,而毅然予以放棄,故第一次,第二次,我皆無動於衷。
附註四:我在觀賞龍舟大賽途中,路邊有不少命相攤,都指著我肚子裡的胎兒,鐵口直斷地說:「百日內會剋死父母或祖父母」。我不希望這孩子剋死我爸媽,寧可我自己被剋死,所以,我在十分忐忑不安與驚慌失措下,選擇與自己這塊心肝肉一齊死。事實上,這孩子降生不到三個月,非常疼我的台南爸爸,竟莫名其妙地突然暴斃,那時是民國五十六年的農曆八月十八日。算命或許很準,但不可恐嚇而使人產生恐懼,這是口德。要給絕望者希望,不可殺人。
附註五:我大女兒回來時,我四十四歲。有位道長說她會剋死我。果然,自從她踏進我家門起,我便開始高燒不退,前後臥病十多個月,無法下床,卻查不出理由。而我寧可被剋死,也捨不得讓大女兒再離開我。道長說我要大女兒不要命,太愚蠢。
附註六:我學的是德國法,會的是德語,到美國讀博士,會有困難,因為英文是英文,德文是德文,沒有什麼相通之處。雖然我也會一些英文,但不夠專業水準,所以,我根本不能去美國。
附註七:父親看我挺著大肚子,才發覺我沒把孩子打掉,非常生氣,罰我跪在地上,並且拿木棍打我,由於孩子在肚子裡,不到四個月,經不起打,我一閃一躲地,更讓父親火上加油。為了保住胎兒,我只好往外逃命,什麼也來不及帶,而外婆也不敢救我。
附註八:生產後,從三重痛哭流涕地回到台北。外婆說一定要好好靜下心來坐月子,不准亂跑,但我還是想念孩子,半 口雞酒也吃不下。師父到病榻前來安慰我。他老人家說:「你的小寶貝在垃圾堆裡!」我聽了哭得更傷心,怎麼可以這般小人,把別人家的嬰兒丟到垃圾堆裡呢?師 父笑著又說:「別緊張,今後你只要熱心公益,每天早晚打掃馬路,清除沿途行人亂丟亂擲的垃圾,等你所經手的垃圾堆到一個量,足夠贖回你的小寶貝時,她就會 出現在你眼前,平安地回到你身邊。但你可千萬要記住,你這小寶貝的八字非常之重,至少也值好幾車垃圾。可別灰心唷!」我坐完月子,恢復不少元氣,便開始復 職上班,並利用上班前、下班後,每天認養四條大馬路,早晚認真打掃清除垃圾。但一天盼過一天,長達八年之久,也沒小寶貝半點訊息。師父很不放心,一大早便 從山上匆匆趕了下來,他仔細邊看著我打掃邊笑著說:「憑你這種打掃速度和打掃方法,八年哪會有個著落呢?我看最快也還得再拼八年。」但這是良心工作,我一 點也不敢馬虎潦草。所以,只好「再八年」「就八年」。家人聽了,很是灰心,便一再規勸我,不如從此死了心算了。事實上,對尋找女兒一事,我早已不存任何希 望了,只是這八年來,我已養成打掃的習慣,已欲罷不能。所以我仍然每天早晚認真打掃清除所認養的四條大馬路,風雨無阻,從未間斷。直到今日,我的小寶貝在 我充當義工的十五年後,才與我相認,已經大到抱不動了。大女兒從團圓之日起,便每日早晚打掃馬路,像塊粘膠一般,分分秒秒粘著媽媽,直到研究所畢業,出國 讀博士,才依依不捨地丟下我,不再與我母女檔,也不再當跟屁蟲。
附註九:我和大女兒每年農曆五月五日端午節,都手牽著手,一起由台北這一頭步行走過中興大橋,到達三重那一頭。 我們帶著親手包的肉粽和鹼粽、粿粽,還有三牲前往當年被打撈上來的沙灘上,母女恭恭敬敬地三跪九叩,來祭拜屈原與河神、江水神,感謝他們當年慈悲地放過我 們母女二條命。這是每年固定的大事,即使將來大女兒成了家,也要一直祭拜下去,一代叮嚀一代,誓不荒廢。
附註十:我大女兒在學校,最害怕的是游泳課。她看到全是水的游泳池,就全身發抖而休克,口吐白沫。我帶她看過很 多大夫,都查不出病因,也治不好。我每次都被體育老師請到學校去,但我實在也沒有辦法解決。我後來突然想到:會不會是當年我懷著她到中興大橋跳淡水河時, 把還是肚中胎兒的她給嚇壞了?好可怕的胎教!我把這項推測告訴了學校體育老師,請他轉求學校特別通融,才勉強過了關。
附註十一:除了人,這世間還有神。而人有千算,神祇一算,又叫天算。人算永遠不如天算。
☆勿以身貴而賤人;勿以身富而驕人。 陶覺 ☆
阿母,您到底是誰?
一九六七年中秋節,我剛坐完月子不久,我要求外婆准我出門到三重找我失散的女兒。我直覺地以為今天是家家團圓的日子,一定會全家出來賞月。
我站在天台戲院門口——這是三重人潮的交集點,我注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這時,遠方有一大堆野孩子跟在一個老太婆後面,一邊起哄,一邊揀拾路上的小石子來丟她,而這老太婆也頻頻拿著竹子趕這些凌虐她的野孩子。
這老太婆逐漸往我這方向走了過來。我發覺這老太婆瘋瘋顛顛,自言自語地,時而亂嚷亂叫,時而大哭大鬧。那一身破破爛爛的衣裙,連羞體都遮掩不住。從臉上到腳底下又黑又臭,隨著秋天的寒風,那種難忍的氣味使周圍的路人個個拿起手帕,緊緊摀住鼻子向四處躲閃。
突然,這老太婆走到我面前,一陣放聲大哭,「女兒呀!阿母找得你好苦呀!」
只聽噗咚一聲,她竟然跪了下來,雙手很用力地摟抱住我的兩腿,怕我會跑掉似地。我幾乎快站不住腳了。她看來有點歇斯底里,一會兒大喊,一會兒大叫, 好像死了親人一樣。這時,看熱鬧的路人越聚越多,我好尷尬,但我兩腿被她抱住,簡直無法動彈。我說:「我不認識您,請您馬上放開我好嗎?」
但她根本不理不睬。她說:「女兒呀!阿母找得你好苦呀!你不要再跑了,今天一定要答應跟我一起回家,不然我不放人,我們兩個一塊死在這裡算了!」
我兩腳都快麻木了,她還是死抱不放。我想,能跟瘋子講出什麼道理來嗎?
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大家都說我「這女兒」太狠,怎麼連自己老母都可以不認呢?而且自己打扮得這般漂亮,卻讓自己老母這般襤襤褸褸,破破爛爛!
我看情勢不妙,便只好答應了這老太婆,請她放開我兩隻腳,這樣我才能走路,跟她一起回家。我與她並肩而走,或許怕我溜掉,她一路扣住我的手腕,由於 太用力,弄得我好痛,但我不敢叫。即使我沿途有好幾次都想吐,也不敢呃出半點聲來,我好怕傷害到這老太婆,因為她真的太過可憐了。
大約一個鐘頭左右吧!我們走到了三重的一處大垃圾場。她的家是用一塊破布圍起來擋風的小帷帳,搭在垃圾堆上,無論是躺的、坐的或蓋的,可說內部什麼 也沒有。這裡各種難聞的氣味都有,到處是死狗、死貓、死豬,發出陣陣屍臭,令你無法忍受,幾乎窒息。老太婆用她那雙翻垃圾的骯髒手,好親切地摟住我,抱住 我,一會兒哭,一會兒笑,那種近乎碎肝斷腸的呻吟,令人不寒而慄。真沒想到,她已瘋顛到這般悲慘的地步。我知道,我是不能再刺激她了,我小心翼翼地順著 她,想閃也不敢閃,想躲也不敢躲。「來,阿母抱一下,好久沒有看到你了,讓阿母摸摸!」
我想,天底下竟然有想女兒想到發瘋的可憐母親,而我呢?萬一我找不到我女兒,我也會是跟她一樣的悲慘下場嗎?古話說,「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 相識。」在她激動到不能自已的撫摸中,我更意識到她的內心已千瘡百孔,已經不能再忍受些微的傷害,縱使不經心的話也一樣。當然,她也已無法承受再度失去寶 貝女兒的嚴重打擊。所以,除非見死不救,我這「寶貝女兒」的角色已成了今生義不容辭的份內事。我想到師父的悲心慈腸和師父期勉救苦救難的句句叮嚀,我知道 我對這老太婆已責無旁貸。於是,我決定在她有生之年,從此充當她的寶貝女兒,以盡一己之所能來安慰她,來為她療傷止痛。
我隨便她愛怎樣就怎樣,要摟就摟,要抱就抱。我是別無選擇,既然碰上了,就乖乖認了。當天,我很晚才走。我到巷口叫了一些面,餵她吃。我告訴她,我要回去帶行李,明天再來與她一起生活。
回到外婆家,全身陣陣惡臭。外婆以為我掉到鄉下人儲存水肥的大糞池裡,我只有默默點頭,什麼也不敢說。那一晚,我一直嘔吐到天亮,連肚子裡黃黃青青的水都吐光了。
第二天上班,到了辦公室,我們全體同事都還人人捂著鼻子,覺得我身上有難聞的陣陣惡臭。大家都叫嚷著,「受不了啦!」
我向公家借支了一筆錢,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去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並買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棉被、衣服、臉盆、肥皂等等。
下了班,我請有善心的同事助我一臂之力,開車到三重垃圾場把老太婆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結果見了面,這老太婆竟然不理不睬,跟從來不認識的陌生人 完全一樣,她根本不認識我。這下,我真愣住了。回家後,我請教我的一些朋友,她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如此,才隔了一夜,便把摟摟抱抱的親情全忘了。
後來,我又天天去天台戲院站在門口等著我失散的女兒。而這老太婆也幾乎天天路過同一個地方,但她一次又一次,都只不經心地望了望我,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過去了。而我呢?想到天氣一天比一天冷,總忍不住為她著急。然而,瘋子就是瘋子,又能怎樣?
有一天,我一樣站在天台戲院門口,而這老太婆也一樣地走了過來。突然,她又一個箭步跑了過來,好緊好緊地摟住我,抱住我,又歇斯底里地像哭喪一樣地大哭大鬧起來。而我也有了上次的經驗,乖乖地陪她回垃圾場。
當天深夜,我仍然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面,切了幾片肉和鹵蛋慢慢餵她,等她吃飽了才離開。她說:「你這次可一定要再回來,不能騙我唷!」我點了點頭。
回到外婆家,又一次跟跌到澆水肥的臭毛坑一樣,令人捂緊鼻子,也難以忍受。外婆很不理解,我為什麼會這般狼狽。
第二天下了班,我再度央求有善心的同事陪我一道去三重垃圾場接她。但跟上次一樣,她根本不認識我是誰,連帶去的冬衣也不肯讓我換,真是又倔又強。這 樣一連好幾天,我還是站在天台戲院門口,而這老太婆也還是只對我望了望,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了過去。但她真不怕蕭瑟的秋風嗎?
有一天,我一樣站在天台戲院門口,這老太婆又突然地急速跑了過來,摟住我,抱住我,而我也別無選擇地陪她回垃圾場,她摟摟抱抱,好是溫馨,一行行眼 淚滴濕了我冬天厚厚的衣服。當然,我仍然例行公事地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湯麵,一小碟子的肉和蛋,餵飽她以後才離開。可是,秋末了,她一身這般單薄,我怎捨 得丟下她呢?垃圾場一片空曠,刮起風來特別凜冽,她真受得了嗎?
回到家,外婆看我又一身臭臭地回來好是生氣,「別再穿這件衣服了,每次穿這件衣服出去,都跌得一身臭臭地回來!」
我猛然驚醒,原來這老太婆記憶中的女兒,穿的正是與這款式相同的衣服。有了這衣服,我才像她女兒。啊!我懂了。可是這件衣服每次都沾滿一身糞便污穢,即使換洗,也得在大太陽下晾好多天才能吹盡陣陣惡臭,不換怎麼行呢?
我似乎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我好高興,因為我總算有辦法接她回家了!
一周後,我和我那善心同事又去三重垃圾場。由於我穿著的是那件她念念不忘的衣服,她一眼就認出我來。她好高興,又摟又抱,簡直哭到不成人形。我很不忍心,不自禁地依偎到她懷裡,不停地安慰她,終於她答應跟我回家了。
我把她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我先幫她洗澡換衣服,然後一樣叫點吃的來餵她。當晚,她就在這兒住下來了。這一晚我守到天亮,她睡得好熟,好甜,好安祥。我兩眼不停地注視著她,我不禁哭了。唉!天底下竟然還有這般可憐的人!
我這件衣服是拯救這老太婆的唯一信物,所以,我每天一換洗,就馬上快速用熨斗燙干,然後隨時帶在身邊,以備前往照顧老太婆時,母女相認之用。
我請了一位歐巴桑(保姆)全天候代我照顧她。我又柔言細語地一次再一次告訴她:「阿母,我要上班,不能天天在家裡陪您,但我每兩天一定會回來看您一次。」&
她什麼人都不要,她只要我這女兒。她要我親自幫她洗澡,換衣服,按摩,擦藥;並要我帶她出外逛街散步。我想,我這寶貝女兒應該是她唯一的親人,也是心肝肉。
或許住垃圾場太久,很不衛生,她一身是病,而且脾氣非常之壞。偶爾有些時候她像正常人,但大半時候都是神經錯亂頻頻地發作。我屢屢跪著挨她的毒打, 直到她心滿意足才肯干休。每次毒打我一陣後,她總是責問我:「看你還敢不敢背著我這老母跟男人偷跑,而且竟敢丟下我,久久不回來。你好大的膽子,以後還敢 不敢?」
我知道她實在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所以,隨她高興,愛打就打,愛罵就罵,只要她不再可憐就好了。我想,或許她一肚子怨氣能越早發洩光,她就能越早清醒。我好期待唷!真的,挨點皮肉之痛又算什麼?
我每次挨打或挨罵時,我都跪著一邊哭一邊道歉,更一再賠不是,一再認錯。就這樣,好多次我發覺她開始有了一絲絲的笑容。她似乎已經懂得笑了。這些年,我每每遍體鱗傷,但我看到她一天天地恢復正常,我總感到無比的欣慰,十分值得。
我從小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絕症,時常要輸血排鐵。可是有一次我忘了輸血,竟因為缺氧暈厥而成了植物人,在太平間躺了整整十一個月才甦醒過來。當時,所有親人都以為我快死了,沒指望了。
我成了植物人的這段沒有知覺的死日子,當然,這老太婆也斷了金錢上和生活上的定期接濟,而花錢請來的歐巴桑看我一連失蹤好多個月,也不告而別了。
我甦醒後,到那小房子時,房子早已另租了別人,而那老太婆也已不知下落了。
我到過三重垃圾場好多次都找不到她,也請教過警察單位,一樣沒有訊息,即使報了失蹤人口,也沒有什麼下文。關於這老太婆,我始終不知道她是誰,也不知她女兒是誰。以前,我請求過各地警民服務機關幫忙查尋她的家人,但好多年,一點消息也沒有。
我問過她:「阿母,你叫什麼名字?住哪裡?阿爸叫什麼名字?做什麼行業?」但什麼都問不出來,她已錯亂不堪,說出來的話,幾乎全是神經病患的胡言亂 語,問也白問。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終於在台北近郊的一處偏僻垃圾場意外地發現了她。但可憐的她已經病倒了,而且病得很重,奄奄一息,又瘦弱又憔悴。
她遠遠看到我,好是高興,一再勉強掙扎起身,緊緊抓住我,一樣又摟又抱,哭聲十分淒厲悲慘,令人不寒而慄。似乎這段日子,她著實受盡了委屈。我仍習慣地依偎在她懷裡,安慰她,並立即在松山靠近山腳下租了房子,把她接回奉養。
我想盡辦法,延請高明的中西醫師來為她治療。她沒有名字,沒有身份證,沒有勞保,昂貴的醫藥費、看護費好幾次都使我幾乎破產。但我已分不清她是別人的阿母,還是我自己親生的娘了。
大約五年左右她都臥病在床,全身癱瘓,沒有能夠再爬起來。加上感染病毒,始終高燒不退,惹致不少併發症,很令各科大夫束手無策。我轉院再轉院,想盡 辦法來尋求奇跡,希望能有一位華佗再世的名醫可以真正治好她的病。我請了長假,分分秒秒守在病榻旁,陪著她,侍候她,豈奈,天不我予,仍告醫藥罔效。
一九八一年,她終於倒在我懷裡,緊緊抓住我的手,嚥下了她最後一口氣而依依不捨地與世長辭了。我呼天不應,搶地不靈,只好在捶胸頓足的哀傷中,以她親生女兒的名義為她辦了後事,並依照本省習俗為她服喪。墓碑上是:「親娘無名氏之墓。」
此後,一七接一七地過去,直到做完百日。不知為什麼,我仍然每天痛哭不已,一直哭到我都瘦了一身肉,還是哭。真的,我好想她,而且時常夢見她,似乎她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欠缺的一部分。但「樹欲靜,而風不止。」悔恨交加,又有何用?我們母女倆,已經分不開了。
超渡時,我哭著問做法事的道場師父:她會認出我不是她真正的女兒嗎?她會知道她叫做無名氏嗎?可以讓幽幽孤魂回到她自己的親人和家人身邊嗎?或許她一上了天便恢復清醒,早就什麼都清楚了,當然她也不會再要我了,那我一七接一七地,一年接一年地祭拜她,還有用嗎?
這一生,除了外婆,她應該是這世上疼我最深,也是愛我最真的人。她的摟摟抱抱、撫撫摸摸使我瞭解什麼是媽媽的手,什麼是媽媽的心。
屈指算算,我奉養她老人家大約總共十四年。很可惜,這中間我成了植物人十一個月,使她再度流落垃圾場,而一病不起,否則,她的晚年一定可以更幸福,也一定可以活得更長壽。雖然,我不知道她真正的年齡,但以她的女兒年齡大致與我相當,加上她那般衰老,應該至少長我三十歲吧!
不少人問過我,她是誰?我都堅定地說,她是我親生的媽。但她到底是誰,我真的一點都不知道。這十多年來的朝夕相處,我只有一點是絕對可以確定的,也是我真正可以知道的,她與我血脈相連,是貼心窩心的親娘,是阿母,而我則是她失散多年的不孝女兒!
補注一:寫這篇文章時,整張稿紙都滴滿淚水,但我還是強忍內心的悲慟把它寫完。
補注二:我奉養這老人家,前後大約十四年。前期為從第一年到第九年,而後期則為第十年到第十四年。前期因為神經 錯亂時常發作,引起左鄰右舍害怕,屢屢被檢舉。可是,她來路不明,又無任何身份證件,根本沒有辦法移送公家收容所,即令神經病院也拒絕這種病患。我告訴這 些人,她只聽我這女兒的話,如果我不在她身邊,她會頻頻發作,而且瘋瘋顛顛,非常危險,誰也控制不了她,包括她自己。她脾氣很壞,很焦躁,對任何人都懷著 深仇大恨,甚至非常恐懼。我常想:我是她女兒,她很疼,所以,對我發作都似乎還有分寸,然而,我這女兒都已幾乎無法忍受,何況是外人或神經病院和收容所, 會有誰能禁得起她的攻擊和完全失常的粗言惡行?
我聽說神經病院都習慣使用電擊來制伏這種失常的神經病患。但她是我阿母,天底下哪有女兒把自己親娘送去給殘忍的外人電擊的?母女連心,電媽媽的時候,真不會痛在女兒身上嗎?
為此,我與管區與裡幹事以及左鄰右舍等爭執很久,我都不讓這老人家離開我。請問,她如果是您親生的媽,您真捨得把她送進收容所、醫院,而讓她在舉目無親的可憐情況下,孤孤單單地被陌生人欺壓蹂躪,讓她被人電擊嗎?
她是我媽,就是我媽,即使瘋到不知道她自己是誰,也還是我媽。她可以瘋,但我能瘋嗎?她可以不知道,但我能不知道嗎?
補注三:《聖經》告訴我們,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因為真正的愛是永不止息的,是永不變質的。這世間,能令我們常存到如今,而不致被天地所滅的,總共有三樣:有信、有望、有愛,而其中最大的,就是:有愛。
天主諄諄告誡我們:內心沒有愛,是盲;眼神沒有愛,是瞎。即令世間一片光明,對心盲眼瞎的人,仍然是永遠的黑暗,一生都在絕路上痛苦摸索。
補注四:對沒有愛的陌生人,這老人家或許只是垃圾場中,人人所不屑的「臭垃圾」。但她與我之間,因為彼此有愛, 一切欠缺都自然變得如此圓滿完全。愛是神,不是人。所以,人會發瘋,愛不會發瘋。她對女兒的愛不但很真,而且很深,很令人震撼。她是值得我孺慕一生的好母 親,也是我心目中的聖母化身。她的死,使我一連好多年,幾乎夜夜哭泣到天明。
老天爺沒眼?
一九八一年,大約五六月間,天氣很悶熱。孩子們想出去走走,而我也想順道去日文書局找些最新出版的編織手工藝教材。
我們經過衡陽路交通銀行走廊時,忽然跑出來一位老先生,要給我算命。我搖搖頭,也擺擺手,一再地拒絕他。沒有想到這人竟然變得好頹喪,似乎有難言之隱。
大女兒(附註)不忍心,便拉扯著我的手:「媽,讓他算算好嗎?捧個場,讓他賺點錢好嗎?這老伯伯好可憐唷!」我本來很討厭算命,對這些擺地攤的江湖 術士也從來沒有什麼好感,但孩子們的慈悲善良使我不敢見死不救,只好讓孩子們拉扯到算命老先生的攤位上。算命老先生端詳了我很久,看過我的雙手,也一一看 了我每個孩子的雙手。他說:「不用再看下去了,不必付錢。『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我的孩子們很過意不去,堅持要我給這算命的老伯伯一些錢。我從皮包裡拿出三千元來,雙手恭恭敬敬地奉上,但這老先生比我更堅持,他一定不收我的錢。 這樣一來一往,幾乎把孩子們給急哭了。最後孩子們一齊苦苦哀求這位老伯伯,告訴他這不是算命錢,這只是孩子們孝敬他老人家的一點點小小心意罷了。
這算命老伯伯終於收了下來,突然兩個眼眶紅紅地摸摸孩子們的頭,他哭了。他喃喃自語地唸唸有詞:「唉!老天沒眼,老天真是沒眼!」
孩子們跟他說再見,他揮揮手,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神情顯得非常哀傷。
後來,我們路過新公園,看到大門口圍了一大群人。孩子們愛湊熱鬧,一個箭步便趕上前去,鑽進大人牆的夾縫。沒多久,孩子又跑回來,硬拉我去看。我總覺得人多的地方不要去比較好,但孩子們一直吵個沒完,我只好跟著前往查看究竟。
原來,有位太太跪在地上向大家求救。她的孩子出了車禍,在台大醫院急救,需要一筆巨款。我這些寶貝兒女又走不開了,他們一定要我伸出援手,還告訴那位太太:「不用跪了,我媽來了,她一定會幫您忙的!」
他們合力把那位太太扶了起來。
我那天不但身上所帶的錢全給掏光了,還向鄰近開眼鏡行的客戶周轉了一筆巨款,陪那太太到台大醫院繳清所欠的龐大醫藥費。這些事都辦妥當了,孩子們才肯放過我:「媽,謝謝您!我們不再找您麻煩了,我們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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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突然我家外四面八方全是大小螞蟻,成行軍隊伍,向我家一路攀爬過來,佈滿家裡每一片牆壁。我怕踩到他們的行列,趕緊去買了二十多張小板凳,排出一條條康莊大道,又遍撒白糖及其它食物,還灑一點水,來犒賞他們一路行軍到我家來作客的辛苦。
孩子們看螞蟻密密麻麻地佈滿整個屋子,好是害怕,連辦公室的小姐,也非常害怕。
但孩子們都很聽話,不敢傷害他們,也不敢打擾他們。孩子們知道「來就是客」,也知道待客之道。就這樣,約莫十來天,螞蟻一群群地蜂擁而來,幾乎擠破了我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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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真的到了,孩子們全放暑假,也全留在家裡,而我忙進忙出,總抽不出時間來陪孩子們度假,只好找辦公室的小姐來幫忙照料孩子們的功課和日常生活。
有一天,我去開會。電視上正在播報新聞。據說,台北市中心地帶,靠仁愛路段,正發生一場大火,十分猛烈。由於我正在主持會議,沒有辦法分心去聽清楚到底什麼地方出了什麼事。直到下午四點半左右,我們散會了,我才隨著愛看熱鬧的同仁一起前往火災現場。
路上,我問開車的同仁,「我不急著回家,我要去看哪裡發生火災,您為什麼往我家走呢?」
那同仁沒有回答。或許距離火場不遠,我們很快就到了。
鄰座的同仁把我搖醒,我可能太累,竟然在車子搖搖晃晃中不自覺地睡著了。
我一張開眼睛,突然哇地大叫一聲:「這是我家呀!!」
我顧不了一片火海便往三樓沖,但消防隊員和警察先生制止地抓住了我。
「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後來,消防隊為我噴灑出一條小小火巷,緊急派了三個人陪我上了三樓。我們家的門已烘得熱騰騰地,不能碰,也膨脹到不能開。消防隊員用力把門敲破、踢 倒,我們才小心翼翼地側身閃了進去。裡面全是濃煙,什麼也看不到,我大聲哭喊著孩子的名字,一個一個叫,但卻一點聲響也沒有。這下,我已兩腳酸麻人也要暈 倒,我真的快瘋了,我真的撐不住了。
突然,消防隊員踩到一堆人,原來,我的孩子摟抱成一團,嚇昏在地上剛買回來的舊書堆上,辦公室小姐則躺在另一端。消防隊員、警察還有我合力把小孩子們及辦公室小姐背下樓急救。很幸運地,嗆傷不重,當天夜晚便完全恢復清醒了。
消防隊員說,地板燒得那般燙,連書都烤焦了,要是嚇昏後直接倒在地板上,這些孩子應該全成了焦屍,沒有可能存活了。
消防隊員說:「您們家道德一定很好。」
大火撲滅後,左鄰右舍的樓房全毀了,沒有倖存的。我們這一棟,從一樓、二樓直到最頂樓,也全燒光了。但很意外地,大火卻跳過三樓我們這一家。消防隊 員說:這一樓煙霧瀰漫,想噴水都看不清楚這房子有三樓,好像消失了,所以,這一樓連半滴水也沒噴到。我想,我屋子裡有十多萬冊珍貴藏書,如果噴了水,我今 天就一無所有了,而那遠道前來我家作客的螞蟻,千軍萬馬,也必全部死亡,那就太可憐了。又緊緊毗連的左右樓房全陷入火海,把我家的牆壁及靠壁的角鋼書架全 高熱燙軟了,所有的書也烤焦冒煙了,但卻未燃燒。消防隊員說:「這是奇跡,怎麼有可能呢?」然而,這些書要真的悶烤到起火,真的燃燒起來,那我家還可能有 活口嗎?我家屋子裡滿滿地全是書,這可是最容易著火的紙耶!
圍觀的群眾爭先恐後地搶著告訴記者說:「三樓剛才在濃煙中消失了。而且在濃煙中,可以看到穿白色衣服的人在空中灑水,並且把火撥開。」
隔壁樓房的人也跑來了。他們在與我家相接的三樓裡,放置有三筒大鋼筒的瓦斯,大火時,大鋼筒全在高熱下熔化成一團團的圓球。但為什麼沒有爆炸呢?如果爆炸了,我們家四個孩子和辦公室小姐,豈不個個粉身碎骨!我聽了,整個背全涼透了,一身直冒冷汗,真的好險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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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開學,孩子們要買鋼琴教材,我們又一齊到衡陽路。
當我們經過交通銀行走廊時,突然前面竄出一個老先生,張開雙手,一下子緊緊摟住孩子們抱著不放,很激動,又很吃驚地問:「你們怎麼還活著? 你們怎麼會沒事?」
他鐵口直言不諱地說,我命中根本沒有半個子女,過了這夏天,所有的孩子都會葬身火窟而死。他看我的孩子都很慈悲善良,所以,覺得老天太不長眼睛了。 那天我們走後,他甚至哭到不得不收攤而回家休息。他很捨不得我這些孩子死掉。但他愛莫能助,束手無策。因為「閻王注定三更死,誰敢留人到五更。」他說: 「我哪有這種留人的本事呢!」他很慚赧疚歉。
我告訴孩子們,應該稱呼他爺爺,何況這位老先生在台灣無親無戚,就把他當做自己親生爺爺吧!他這般疼你們,也曾這般深情地愛過你們,說不定就因為他的眼淚,你們這些孩子才能大難不死而僥倖地活了下來。
那一年,我的孩子最大的還沒小學畢業,最小的還沒入幼稚園,二女二男,一共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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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關於堆在地板上的舊書,那是我們家孩子最討厭的,時常擋了他們的路,真是礙手礙腳。但這些書是我為了幫助舊書攤一位生活困難的老先生,而把他 賣不出去的廢書全數給包了下來,以免他老人家捨不得丟,又沒人買,整天搬上搬下,把自己弄得太過勞累,傷了身體。沒想到這些書卻救了我們一家大小五條人 命。
人的一生,總有一些料想不到意外的事,完全無法做合理的解釋,或許這就是我們人所說的神吧!所以,人的營謀計算時常會失靈,時常會失策,因為人總忘了老天也有一算。
我這一生,一路走來,深深領悟到人的渺小。我覺得人絕對不可太自滿,不可太自我,更不可太自信。畢竟,人還看不到神,而神對人卻瞭如指掌。人算什麼?
附註:一九八一年,我大女兒尚未找到,所以只有二男二女。此時之大女兒即後來之二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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