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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篇

 

<小序>

 

這本小小附冊是《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一書的補遺篇。

 

在這書中,我們提供了數篇很短的小小故事,這是早年在我們公務機關裏,所嚴厲禁止對外宣揚傳播的怪力亂神案件。當時,我們絕對不准說、不准講、不准承認,因為在威權統治時代,這是很混淆視聽,動搖社會人心的。

 

很快,三十多年過去了。時移勢易,我們終於進入了更開放、更民主的自由時期,按理說,這些禁忌,也應該可以完全拋諸腦後了。

 

目前,殘忍的謀殺案件頻頻發生,很令人憂心,為了能讓行兇者充分瞭解:縱使置人於死地,亦不能真正一了百了,而冀其及時懸崖勒馬,迷途知返,我們特地選出數篇發人深省,也頗值深思的陳年往事,來與各位讀者,互相勉勵,以期人人皆知彼此血脈相連,而無分爾我,於時時處處,真心真誠來相疼相惜,使社會從此化暴戾為祥和,不再你死我活,是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捨殺生而放生,則社會幸甚,爾我幸甚。

 

通訊處: 407台中市東海大學郵政第119號信箱 陳女士收

 

代序:無用的廢人

 

假日,從臺北搭自強號到嘉義,打算由嘉義換車回台雨鄉下一趟。

在火車上,兩位元滿面春風的年輕人在對話,似乎是新科法官,既得志又得意:

 

甲:“聽說好幾十年前,有個沒用的廢人,竟然也能通過國家考試,坐上莊嚴的審判台。”

 

乙:“對呀!這種人怎能考上呢?’’

 

甲:“或許考試碰運氣吧!’’

 

乙:“大概八九不離十。,’

 

甲:“提起這人,你知道他多沒用嗎?他多廢人嗎?’’

 

乙:“我也從別人的笑話中,聽到過一些,不過你先說說看!

 

甲:“他們告訴我,這人審判時,每每被告沒哭,他自己倒哭了,而且哭得很厲害,真夠爛!把我們當法官的臉全給丟光了。又聽說他的每張判決書,都一五一十不厭其詳地向被告解釋清楚為止:為什麼判這樣的刑期,為什麼被告非關不可。你想,當法官的,還得看被告臉色嗎?更賤的是這人還很歉疚地告訴對方,他只能辦到這個地步,因為對方給的證據只有這麼多,他已愛莫能助了。被告犯罪判刑是他自己作惡的報應,憑什麼向被告道歉!還有被告被送去服刑,他都親身到場相送,並給予安慰鼓勵,而且向被告保證在這段服刑期間,他一定會盡一己之所能來照顧被告的家人,讓他無後顧之憂,真令人有善惡不分的掛慮,難道他不知道這些罪犯,全是壞人嗎?

 

乙:“我也聽說他到監獄上課,一定去探視他所判刑坐監的被告,看看他們的適應情況,也了頃便轉達被告家人的口信,你說他豈不成了壞人的傳聲筒?他習慣定期打電話給被告的家屬,垂詢他們有否困難,有否需要他幫什麼忙。會面日,他也輪流與被告會面,還口口聲聲向被告賠不是:“我關了你們,真對不起”,你看,堂堂一名法官,還自貶身價去會面,去向受刑人賠不是,這是什麼世界?還像話嗎?

 

甲:“還有更不像話的,他與被告通信,保持聯繫,還為這些被告代辦他們不方便辦的大小事,也幫處決的死刑犯養家,當被告服刑期滿,他甚至一個一個都親自去接、親自帶紅蛋、面線去為他們脫殼去楣運。這社會不接受再生人,是罪犯的報應,是自作自受,但他都為他們擔保、為他們奔走。你想,堂堂一名法官,竟然與這些被告狼狽為奸,這怎會讓人看得起呢?

 

乙:“我們的教授說:當法官要像個法官。但我聽他以往的同事說,他連當打雜的,都不像。”

 

甲:“唉!這種人真夠悲哀,真夠賤,還好他沒幹多久就被趕走了,否則,我們司法界的臉可要被他丟光了。”

 

我坐在這兩位大人的後面,句句如雷貫耳,真的令我十二萬分汗顏。想想,我是讀過書的人,竟然連法官是個官都不知道,還一直以為法官是救苦救難的苦難者救星呢!真是“打雜的”只有打雜的水準,好悲哀唷!我不是法官,也不配當法官,我只能算是打雜的。但我一生從未把被告當被告,把罪犯當罪犯。師父說:“如果不能把被告當自己親人,就不算俯仰無愧。”這世間,有誰不會犯罪?有誰願意犯罪?天主教的主禱文說:請庇佑我,請千萬不要讓我陷於我無法戰勝的誘惑。師父說:“你處在對方那種處境和遭遇,你真不會跟對方一樣?誰有這份把握?這份能耐?”說真的,連當法官的,都未必,何況一般芸芸眾生呢!我覺得判刑未必能遏止犯罪。死刑不是很重嗎?但不怕死的,還是不怕死。只有愛,才有力量。現在當法官的敢大聲說:“凡我所判過的,都沒有人再犯”嗎?大多剛出來,便又進去了。我雖然只是打雜的,但我好想告訴您:三十多年來,我所愛的這些難兄難弟與苦姐苦妹,重新踏入社會以後,連對我這打雜的,他們都從沒有任何人丟過我的臉。您看過這無用的廢人嗎?您認識他嗎?您是否也覺得他是一個敗類?一匹害群之馬?因為他竟然把原本一頭光環和一臉光芒的神聖職位給糟蹋了。您覺得他真夠悲哀,真夠賤吧?

 

聖經說:“你之所以為大。是因為你在神的眼裏算為最小,你要做眾人的奴僕。”

 

佛經說:“欲為諸佛龍象,先做眾生牛馬。”又說:“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

 

法官的心,是親生媽媽的心。

 

服刑不是懲罰,而是還對方一個公道,也給自己良心一個公平的交代。

 

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大約三十多年前吧,我奉派到基隆服務。

 

我是台中市人,從沒到過這北臺灣的雨港,這裏每月至少下二十多天雨,而且不停地下,很令人不舒爽,不開朗,整日陰陰霾霾。

 

有一天,我們突然接獲民眾報案,說靠縣市交界處的深山裏,發現有一具無名女屍。由於剛好是我值班,便約同法醫及兩名助理,前往現場查看到底出了什麼狀況。

 

我們一行人,坐車到山腳下,便沒路了。大家只好下來自己走。我是外地人,完全不熟悉基隆,何況這罕見人跡的偏僻荒山,處處天雨路滑,真是步步艱難。我們走到天都快黑了,仍然走不出迷宮般的山間小徑。法醫和助理不禁搖搖頭地告訴我,再走也沒用,因為我們真的迷路了。

 

我們都十分著急,這時,意s外地發現有位婦女朝我們,走了過來:“先生小姐,您們要去哪里?想找誰?”對方問。

 

“我們是來辦案的,聽報案民眾說,這深山裏有位婦女死了,原因不明,我們要找這婦女陳屍的地方。”我答。

 

“哦!我知道在哪兒,我帶路。來,請跟我來!”對方很熱忱,很親切。

我們顛顛簸簸,又轉又繞,不知走了多久,總算到了,而這位婦女也揮了揮手自己先走了。我們朝林內進去,果然發現樹底下平躺著一具穿著女裝的屍體,脖子上的繩索腐爛了,手電筒一照,好恐怖的臉,早已腐爛成坑坑洞洞的骷髏,似乎只剩骨頭了。我請助理再照亮一點,以便把整具屍體作個全面觀察研判。

 

當我們把燈光打到最亮時,我們大家都不自禁地異口同聲驚叫了起來:“這身打扮,不就是剛剛帶路領我們來這兒的那位婦人嗎?’’

 

我全身起了疙瘩,直打哆嗦,一再發毛發抖,甚至兩腳都僵硬了。同行的法醫和助理,更嚇得面如土色,一張臉縮得像小橘子一樣。

 

天色越來越暗,我們四人真是歸心似箭。所幸很快就到了山下,一坐上車,便安定了不少。不久,總算看到了我們的辦公大樓,我們互道再見,便各自回自己的單位去了。我也跑步進自己的辦公室,先向上級作個概要的報告,然後喘口氣,便開始尋找失蹤人口的申報資料,盯著照片一張張看,默默不發一語。好多同事看我魂不守舍,都知道我在山上,一定被什麼給嚇倒了。他們都是過來人,心裏必然有數;他問:“你不是說那屍體早已腐爛成骷髏了嗎?你連她長個什麼樣子都沒半點概念,又如何能從照片中核對出她到底是誰呢?

 

他們原已覺得我傻到這地步,有點好笑,那知我的回答竟是:“我看過她本人,而且彼此有說有笑,同行走了很久很久,直到陳屍現場才分手,怎麼會不認得呢?我相信這帶路的,和那平躺在樹底下的,應該是同一個人。”他們聽了,更是人人哈哈大笑。但他們後來都真服了我,因為我果然真的找到了死者的照片,也查出她的姓名、住址。當然,也破了案,因為這婦人不是自殺上吊,而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我問同事:“您們真以為人死就真死了嗎?

 

我十八歲便入佛門,並隨師父受戒。我尊重死者和她的遺體,有如尊敬佛,決不把對方當死人看待。師父說:靈台三寸,永保一息於一念間,肉體雖死,魂魄永遠不滅。

 

卿惜三世緣、我流七孔血

 

基隆八斗子臨近的海灘上,突然漂來了一具腐爛不堪的死屍,全身被大魚小魚啃齧得幾乎體無完膚,連臉部也無法辨認了。這死屍浮浮腫腫地,脹得好象一具充氣玩具人,可說整個變了形。

 

來辨認的民眾很多。但大家看了以後,都表示:實在腐爛得太厲害了,不管他們怎麼樣地仔細看,都一點也看不出來。

 

我請員警先生拜託民眾們排一下隊,儘量成一直行,然後再依次一個接一個來,並請大家再靠近點,儘量看個仔細。

 

許久許久,仍然沒有人認得出來,或許屍體那張臉已完全變了形,加上屍臭太難聞,使人受不了,以致大家沒有辦法停留太久吧!

 

正當我一籌莫展時,員警先生突然跑來告訴我,現場外有位中年婦人,由讀初中的女兒陪同前來辨認,但不敢進來,不知如何是好?

 

我說我親自出去帶,畢竟女生跟女生比較沒有距離。

 

這位中年婦人到了現場,還是不敢靠近。我便不敢太過勉強,只好先牽著她女兒,陪著她一起,一步一步地跟著隊伍慢慢向前行。

 

當她女兒靠近時,突然,在場圍觀的民眾大聲驚叫了起來:“屍體怎麼流血了!屍體在流血了!

 

我定睛一看,真的好怕人唷!只見那屍體:一雙睜著大大的眼睛,兩個鼻孔,兩個耳朵,還有嘴巴,都淌了一大堆鮮紅的血,從眼角、嘴唇角、耳門、還有嘴唇上兩道鼻孔,緩緩地流了出來。

 

真的好可怕唷!

 

我趕緊請那中年婦人靠近前來看看這情景,並請她一定要仔細好好端詳清楚,因為見了她女兒會七孔流血,應該不會沒有關係才是。

 

那中年婦人才剛靠前,彎下身,突然失聲嚎啕痛哭了起來,而那初中女生也倒在她媽懷裏,跟著大哭特哭。

 

那中年婦人終於認出死者的假牙,她對著屍體喃喃自語地講了一大堆,但海邊風太大,海浪又吵,加上哽咽涕泣,根本不知道她在說些什麼。

 

然而,這屍體聽了這些話,他原本睜著大大的兩個眼睛,竟然奇怪地自己慢慢地閉了下來,並且從眼角裏迸一滴一滴的眼淚,連上下兩片嘴唇都在微微地顫動,似乎有什麼話要交代一般。

 

我覺得好害怕唷!這人不是死了嗎?

 

我回到辦公室,心裏還有餘悸。真的,我有千千結:“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甚至也腐爛了,為什麼還跟活人沒有兩樣,會流血、流淚呢!

 

我越想越害怕。我問一些較年長的同事:“人死了,不是死了就死了嗎?

 

大家都不說話,只對著我笑,好詭譎唷。

 

(這事件是海釣客被瘋狗浪卷走,沒有他殺嫌疑。這中年婦人,後來經證實為死者之妻,而小女生為其么女。)

 

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焦黑的屍體,赤裸裸地,縮蜷成一團,好是僵硬。顯然是殺人滅跡,被人用汽油等易燃物燒過。

 

當時,死者已面目全非,不知如何辨認。我們的主管認為舉凡疑難雜症,還是女生出門比較細心,所以,又指派我陪同法醫前往驗明死者身分與死因。

 

我們透過媒體,發佈新聞,並呼籲民眾前來幫忙辨認。由於天氣非常晴朗,而好奇又是人人都具有的天性,來湊熱鬧的民眾很多很多。

 

我和法醫忙著做筆錄、測量、繪製現場圖記。

 

民眾越聚越擠,也越靠近死者屍體,我請求員警先生別讓越逼越緊的民眾,破壞了現場。

 

突然,不知什麼緣故,這焦黑的死屍,竟然翻轉身軀站了起來,瞬間又撲向前方,伸展開兩手,緊抱住一位圍在第一線的年輕小夥子後,這屍體很快又與那年輕小夥子一起向前倒了下去,我親眼看了這一幕,嚇得目瞪口呆,幾乎已嚇破膽了,我失常地大聲喊叫又喊叫:“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好多天了嗎?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

 

隨著,我便不省人事了。

 

我醒來時,已發高燒在醫院躺了快一周了。聽護士小姐說,我好幾天都一直尖聲驚叫著:“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嗎?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嗎?

 

十天後,我逐漸恢復語言能力,一句一句慢慢講,結結巴巴,而全身也仍然不自禁地顫抖不已,我想我這一生已註定永遠不可能走出這令人恐怖的陰影了。

 

同事一個接一個來探望我,據說被緊抱不放的那位民眾被救開時,已斷氣了。焦黑的死屍,兩手又僵又硬,像上了石膏,沒有人能扳動一分一毫,後來,請來了專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強把活人給硬拖了出來,但早已沒有生命跡象了。

 

這次事件,使我們單位的主管,從此改變了男女平等的觀念,再也不敢讓我去驗這類含冤橫死慘不忍睹的屍體,畢竟小女生連小小蟑螂都怕,怎麼能碰這種大場面呢?

 

這個案子明察暗訪,耗時約一個多月,總算破了。很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凶嫌竟是那被焦屍掐死在現場的年輕小夥子。

 

我近四十年來,一直在想:“人死了,就真死了嗎?”到今天,我還會不寒、而栗,還會做惡夢,也還會突然不能自主地尖聲驚叫:“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

 

醫生說:我這病是瞬間刺激太大,被驚嚇過度引起的。

 

!誰能解開這個謎,誰就必能為我收魂壓驚,因為我的病還一直治不好,但世上真有這種高人嗎?

 

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個朋友在新店經營電子零件工廠,業務非常興隆。他決定擴廠,並到大陸投資。

 

他打電話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為他的鴻圖大展而歡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與他太太抱著不滿三歲的小寶寶,一起回南部省親,並向父母稟報他的新計畫,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將來在資金調度上會發生不必要的困難。他父母雖然不是什麼大財主,但手頭尚握有祖產幾甲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錢應該都不是問題。

 

他來找我辦點公事。我說:“打父母念頭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說不定還會遭到天譴。”

 

他說他是獨子,將來這些田地,也一樣是他的,早給晚給都是給。

 

我很鄭重地告訴他,祖產是有毒的,不能花,會遭祖先懲罰。他很生氣地頂撞我說:“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簡直讀的書全白費了。”

 

我知道再講也只徒惹人厭而已,乾脆閉緊嘴巴不說了。

 

星期六,他們一家三口就照原訂計畫出發了。

 

星期天,我們事務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臺北來找我了。兩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我聽了也忍不住哭了。因為我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了,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濃霧中,被兩部大車一前一後夾死在中間,車子成了一堆廢鐵,而他們夫妻也成了一團肉醬。

 

兩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總算把這一段話給交代清楚了。接著,兩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們去高速公路員警隊領回孩子,因為他們實在不懂法律手續。

 

我好驚訝:“孩子沒死?這哪有可能?

 

原來在連環車禍現場,當大家忙著救人之際,據說有位年輕太太自稱叫OOO,雙手抱著這不滿三歲的小兒子,親身快步跑來託付給收費站的小姐,說她有事十萬火急,等忙完了,再回來帶走小孩。 車禍現場終於一一清理完畢,死的、傷的,也全救了出來。但好久好久,卻一直沒有人來抱回這小孩。員警透過手提擴音器來大聲呼叫,也沒看到這位年輕媽媽出現。

 

這時,員警先生突然想到,會不會是車禍中的受傷者?

 

果然在名單中找到了這年輕媽媽所說的名字。不是傷者,是死者。她是被夾死在撞爛的車子裏頭,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地被夾出來的,所以,認也無法認出來。

 

員警先生把一大堆車禍現場撿拾的各死者證件全彙集在一起,然後叫收費站小姐前往指認,是否確實是在死者裏頭。

 

這堆遺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裏摔出來的駕照、身分證……等。收費站小姐看到一張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輕媽媽,一點也沒錯。就這樣,員警隊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通知他們來領回屍體、領回哭鬧不已的小寶寶、領回死者遺物。

 

收費小姐一臉困惑地問:“那位年輕媽媽如何把小孩抱出來給我?收費站離車禍現場很遠,用跑的能到嗎?她從頭到尾都被夾死卡在撞爛的車子裏面,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被夾出來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單獨一個人脫困地走了出來,而小孩又為什麼半點傷也沒有,連輕微擦破皮都沒有,到底這小孩怎麼被抱出車子的?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沒想出什麼合理的解釋,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還有我,也一樣找不出任何答案。現場記錄也查不出半點蛛絲馬跡或線索。回程,在小孩哭鬧聲中,我好納悶:“人死就真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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